分公司履行合同总公司需要担责吗
一、分公司履行合同总公司需要担责吗?
分公司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分公司主要特征
1、分公司是由总公司依法设立的,分公司的主要业务活动完全由总公司决定,分公司一般是以总公司的名义并根据它的委托来进行业务活动的。
2、分公司没有自己独立的财产,分公司的所有资产全部属于总公司。分公司与总公司在经济是统一核算,其实际占有和使用的财产是总公司财产的一部分,列入总公司的资产负债表中。
3、分公司不是公司,它的设立不须依照公司设立程序,只要在履行简单地登记和营业手续后即可成立。
4、分公司不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没有董事会等形式的公司经营决策和业务执行机关,总公司要对分公司的债务负无限责任。
5、分公司没有自己独立的名称和章程,而只能使用与总公司同样的名称和章程。
二、成立分公司需要的资料都有哪些?
如果是本地要去外地设立分公司,那么需要以下证件:
1、总公司的正本营业执照原件
2、总公司的正本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公章(5份)
3、总公司的组织机构代码证正本复印件盖公章(3份)
4、总公司的税务登记证证正本复印件盖公章(3份)
5、总公司的章程(总公司登记工商局档案室出具并盖章)
6、总公司的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7、分公司的负责人身份证原件及签字的复印件(5份)
8、分公司的负责人任职证明
9、实际经营场所的租房协议及产权证复印
10、财务人员的上岗证复印件和身份证复印件
一个优秀的企业很大程度上也取决于企业内部的管理制度,总公司对分公司的管理制度是需要有一定的智慧的,应该既保障了分公司的经营权,又可以约束分公司,在经营过程当中遵纪守法并且遵守公司的章程,这样才不至于给总公司带来不必要的争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