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办学校有注册资本吗?
一、民办学校有注册资本吗?
民办学校有注册资本,民办学校申办要求:
(1)民办学校申请人要求
①举办民办学校的社会组织,应当具有法人资格。举办民办学校的个人,应当具有政治权利和完全民事做法本领。国家机关现工人作人员不得举办训练组织。
②名称字号前冠名“宁波”的训练组织,举办者应当是上市教育经营组织,或拥有国内外著名教育品牌,或具有肯定影响力的教育品牌。
(2)民办学校设置要求和准则民办学校的设置准则参照同级同类公办学校的设置准则执行。△全日制民办学校:须有自有产权的教育教学场地和校舍,开办注册资现值为首期建校资本的1/3,其准则按《民办中小学设置的暂行限定》执行。
民办训练组织:注册资现值(含财产)50万元以上,其中20万元为办学风险保证金;办学场地面积300平方米以上;有专职管理人员3人以上,校长须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和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5年以上教育工作经验,男70岁以下,女65岁以下;有相应的专、兼职老师队伍和教学设施、设备,聘请外籍人员作为老师或管理人员的训练组织,必须获到《外国文教专家聘请资格证》,相关人员必须获到《外国专家证》;有理事会、董事会或其他形式的决策组织;有完善的办学章程、教学计划和教材;聘请具有会计从业资格的财务人员担任会计和出纳。名称字号前冠名”的民办训练组织,注册资本不少于150万元人民币,办学场地建筑面积不少于800平方米,专职管理人员不少于5人,其他要求同上。
二、制定完善促进民办教育发展的政策
(八)完善民办学校办学许可制度。进一步清理教育行政审批事项,改进审批方式,简化审批流程,规范民办学校审批工作。民办学校设置,执行同类型同层次公办学校的设置标准,可以适当放宽幼儿园审批条件。民办高校申请学士、硕士和博士学位授予权的,按与公办高校相同的程序和要求进行审批。
(九)清理并纠正对民办学校的各类歧视政策。依法清理与法律法规相抵触的、不利于民办教育改革发展的规章、政策和做法,落实民办学校与公办学校平等的法律地位。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在自查自纠基础上,积极协调相关部门,重点清理纠正教育、财政、税收、金融、土地、建设、社会保障等方面不利于民办教育发展的政策,保护民办学校及其相关方的合法权益,完善促进民办教育发展的政策。
(十)落实民办学校办学自主权。民办学校依法自主制定发展规划,设立内部组织机构,聘任教师和职员,管理学校资产财务。实施高等学历教育和中等职业学历教育的民办学校,按照国家课程标准和有关规定自主设置和调整专业、开设课程、选用教材、制订教学计划和人才培养方案。基础教育阶段的民办学校在完成国家规定课程的前提下可以自主开展教育教学活动;民办学校引进的境外课程需报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对境外教材应依法进行审定。
(十一)落实民办学校招生自主权。支持民办高校参与高等学校招生改革试点。进一步扩大民办本科学校招生自主权,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可视生源情况允许民办本科学校调整招生批次。完善民办高等专科学校、高等职业学校自主招生制度,有条件的地区教育行政部门可允许办学规范、管理严格的学校,在核定的办学规模内自主确定招生范围和年度招生计划。中等层次以下民办学校按照核定的办学规模,与当地公办学校同期面向社会自主招生。
(十二)落实民办学校教师待遇。民办学校教师在资格认定、职称评审、进修培训、课题申请、评先选优、国际交流等方面与公办学校教师享受同等待遇,在户籍迁移、住房、子女就学等方面享受与当地同级同类公办学校教师同等的人才引进政策。民办学校要依法依规保障教师工资、福利待遇,按照有关规定为教师办理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鼓励为教师办理补充保险。支持地方人民政府采取设立民办学校教师养老保险专项补贴等办法,探索建立民办学校教师年金制度,提高民办学校教师的退休待遇。建立健全民办学校教师人事代理服务制度,保障教师在公办学校和民办学校之间合理流动,鼓励高校毕业生、专业技术人员到民办学校任教任职。
(十三)保障民办学校学生权益。民办学校学生与公办学校学生同等纳入国家助学体系,在政府资助、评奖评优、升学就业、社会优待等方面与同级同类公办学校学生享有同等权利。民办普惠性幼儿园与公办幼儿园在园儿童享受同等的资助政策。
(十四)完善民办学校税费政策。民办学校用电、用水、用气、用热与公办学校同价。捐资举办和出资人不要求取得合理回报的民办学校执行与公办学校同等的税收政策。教育行政部门要积极配合协调相关部门制定出资人要求取得合理回报的民办学校、经营性教育培训机构和开展营利性民办学校试点的民办学校享受的税收优惠政策。民办学校向受教育者收取的学费、各种代收代办费用的项目和标准执行相关价格政策。
(十五)支持高水平有特色民办学校建设。扶持和资助民办学校提高管理水平,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建立民办学校与公办学校共享优质教育资源的机制,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创新人才培养模式,推动民办学校不断提高办学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
我国目前大力支持民办学校的创建,与其他类型公司的创建一样,都是需要在申请注册之前就确定注册资金的。虽然目前我国很多公司在注册时已经不再需要验资,但是对于民办学校,注册时的注册资金不得低于二十万,否则极有可能并不能注册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