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注销注册资本交清才可以?
一、企业注销注册资本交清才行么?
在公司注销时,章程规定时间超过,股东应当按照章程先补足注册资金。如果根据公司章程,股东应(在注销前)缴纳出资但未缴纳的,工商部门要求其缴纳出资是正确的,但这并不能扩大为或理解为“公司注销时,必须缴纳足出资”。因为虽然在结果上看,都是股东要缴纳出资,但其触发的原因并不是因为公司要注销,而是公司股东违反了章程,没有按期缴足出资。
公司注销的时候,章程约定时间未超过,但是公司存在债务问题,那么股东必须补齐注册资金,承担应有债务偿还责任。
二、企业注销清算的程序是怎样的?
公司不论是何性质的清算,均应依下列步骤展开:
1、成立清算组。
2、展开清算工作。
清算组自成立之日起接管公司,开展以下业务:接管公司财产、了结公司未了业务、收取债权、清理债务、分配剩馀财产、注销公司法人资格并吊销营业执照。
3、通知债权人申报债权。
4、提出清算方案。
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拟定提出清算方案,报股东会讨论通过或者主管机关确认。清算方案的主要内容有:清算费用、应支付的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应缴纳的税款、清偿公司债务、分配剩余财产、终结清算工作。在清算进行完以后,才能进行注销。
三、企业清算注销需要什么材料?
申请注销前公司应开展公司清算,公司清算完成后便可进入公司注销申请程序,清算后、注销前公司需要出具和准备如下报告:
1、公司清算组负责人或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注销登记申请书》;
2、清算组成员《备案确认申请书》;
3、法院破产裁定、行政机关责令关闭的文件或公司依照《公司法》作出的决议;
综上所述,企业注销的情况有很多,比如破产或者兼并重组或者因为违法被注销营业执照。不管是什么情况,如果企业章程还没到期,注销之前注册资金要认缴完毕,股东履行出资义务是法律规定的。等企业注销手续完成后,股东再根据出资比例分割剩余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