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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族企业传承问题

来源: 网络 时间: 2019-03-22 阅读: 411次

40后、50后富人往往拥有多名子女,如何传承是个难题。有富人将股权集中传予一个后代,更多人则选择传统模式,由子女平分股权。由此带来的问题是股权分散,可能导致未来的控制权争夺战。富人分家,究竟怎么分?是让第二代分家单干,还是试行家族信托?

私人律师解读:

方案一:子女平分股权,即家族成员平均分享公司股权,某一位贡献较大者或许持股比例更高,但总体特征是“平均”和“分散”。这与中国历代传承中嫡长子继承世袭爵位、宗室身份,而财产则由诸子均分,乃至私生子也能分得半份财产的传统一脉相承,因此成为诸多富人的选择。

方案二:有人选择传长、传贤,而非均分家业。碧桂园的杨国强因长女患病,暂时将家族股权集中于二女杨惠妍一身,除此之外,大中华地产控股的主要持股人既非其创始人黄世再,也非其子黄大卫,而是其女黄文稀,她的持股比例超过40%。

两方案对比:

平均分配家产带来的问题就是家族企业股权分散,由此会为家族企业的后续治理留下历史问题。在家长权威犹存、家族成员利益一致感情好的时候,这种分散的股权结构不会显示出弊端,一旦家族成员经营理念发生分歧,或是感情失和,就很可能出现兄弟姐妹争夺控制权的情况,严重者甚至会阻滞公司发展。发生在香港新鸿基地产郭炳湘兄弟、韩国三星集团李健熙兄弟之间的争产案,都是随时间而发酵的产物。

方案三:分家单干

要摆平传承中家族成员各有其志乃至争产内斗的问题,彻底分家是一种惯用的解决方式。黄俊钦、黄光裕兄弟分别发展新恒基集团、国美电器;张桂平、张近东兄弟各自组建苏宁环球、苏宁云商;黄世再、黄茂如兄弟分头执掌大中华国际、茂业百货等,都是在挖掘第一桶金后就分了家。

刘永好四兄弟创建的新希望集团,从单一的饲料产业逐步向上下游延伸,并横跨重化工、地产和金融等行业,也与兄弟间的两次分家密不可分。第一次分家时划分行业方向,第二次分家是地域,通过两次分家,刘氏兄弟解决了家族企业内部权责不清晰的问题,不仅让各自的才干和创造力、积极性得以解放,带领企业进入了快车道,在分家中也实现了“好聚好散”,没有影响兄弟感情。

分家单干适用于业务多元化的家族企业,尤其子女都是比较能干的“虎子”时,这种方式可以让他们划分势力范围各自打拼。当一山不容二虎乃至数虎时,让他们各自另立山头是最好的办法。

分家协议应明确约定公司章程、股权转让、公司变更登记以及股权作价、支付、违约金等事项。

方案四:家族信托:绑定利益,但内斗难免

当家族产业比较单一时,分家势必导致企业实力下滑,很多创始人也不愿意看到自己一力打下的江山因被拆分而削弱。此时,为避免单纯股权分割可能导致的控制权争夺,保证家族成员利益均衡,且家族长久持有企业控制权,家族信托被看作一种可行的方式。一方面它可以保障后代的生活,另一方面可以有效集中股权,将家族利益统一起来,避免继承人因财产分割问题引起纷争,并维护家族企业的政商关系等特殊资产。不过,家族信托及类似方式在传承中并非万全之策。信托条款多限制股权转让,如果子女不和,仍避免不了诉讼争端,不免影响上市公司股价。

众多事实证明,兄弟齐心并不是保证家族事业长青的万灵丹,当子女个个是虎子凤雏时,分家是更好的解决方式,可以为他们各圈一地,放虎归山。但当家族产业单一时,分家可能削弱实力,此时,可以引入家族信托,将子女共同列为受益人,分享各自的利益,又维持家族控制权,但必须界定清晰的权责范围,以减少纠纷,让兄弟感情和公司利益得以维护。不过,世界上不存在完美的股权传承模式,一时的安排并不能确保后世永无内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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