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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名称与服务商标的不同

来源: 网络 时间: 2019-04-11 阅读: 369次

企业名称与服务商标的不同之处:

l、构成要素不同。

企业名称一般由行政区划名称、字号、行业或经营特点、组织形式组成。商标只能由与他人提供的服务区别开来的显著部分构成。

2、功能不同。

服务商标仅区别不同的服务出处,企业名称则可以识别不同企业的经营,包括服务和商品。一个企业可以有多个服务或商品的商标,但企业名称一般只有一个。

3、适用的法律程序不同。

服务商标只要不违反《商标法》所禁用的条款,不侵犯他人商标专用权,不经注册就可使用,只是没有专用权。企业名称则必须经国家指定的主管机关核准登记、注册,才能使用。

4、专用权范围不同。

服务商标一经核准注册,在全国享有专用权。企业名称仅在规定的区域内享有专用权。

5、表现形式不同。

服务商标的表现形式是文字、图形及其组合,企业名称只能用文字表示。

6、适用法律不同。

各国规范企业名称的法律有很大差异,商标则是用《商标法》和《反不正当竞争法》予以规范。

7、是否可转让许可不同。

商标可转让或许可他人使用,企业名称不得单独转让,也不允许他人使用。

相关知识介绍——企业名称的结构

企业名称应当由行政区划、字号、行业、组织形式依次组成,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1、行政区划:

(1)企业名称中的行政区划是本企业所在地县级以上行政区划的名称或地名。

(2)具备使用控股企业名称中的字号、控股企业的名称不含行政区划条件的企业法人,可以将名称中的行政区划放在字号之后,组织形式之前。

(3)使用外国(地区)出资企业字号的外商独资企业,可以在名称中间使用“(中国)”字样。

2、字号:

企业名称中的字号应当由2个以上汉字组成,行政区划不得用作字号,但县以上行政区划地名具有其他含义的除外。企业名称可以使用自然人投资人的姓名作字号。

3、行业:

(1)企业名称中的行业表述应当是反映企业经济活动性质所属国民经济行业或者企业经营特点的用语。企业名称中行业用语表述的内容应当与企业经营范围一致。企业经济活动性质分别属于国民经济行业不同大类的,应当选择主要经济活动性质所属国民经济行业类别用语表述企业名称中的行业。

(2)企业为反映其经营特点,可以在名称中的字号之后使用国家(地区)名称或者县级以上行政区划的地名。上述地名不视为企业名称中的行政区划。

(3)企业名称不应当或者暗示有超越其经营范围的业务。

4、组织形式: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申请登记的企业名称,其组织形式为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依据其它法律、法规申请登记的企业名称,组织形式不得申请为“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司制企业可以申请用“厂”、“店”、“部”、“中心”等作为企业名称的组织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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