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内幕交易的民事责任是如何的
内幕人员就相当于卧底一样,窃取人员信息以获取利益或减少损失为目的,使他人利用该信息进行证券交易的活动。内幕交易行为几乎和证券市场一样古老,证券内幕交易的民事责任是如何的?若悠网小编整理了以下内容为您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什么是民事责任
民事责任是民事主体违反合同或不履行其他民事义务而承担的民事法律后果。根据民事责任发生的原因不同可以分为合同责任,侵权责任,不当得利等。
证券内幕交易是内幕人员或其他获取内幕信息的人员以获取利益或减少损失为目的,自己或建议他人或泄露内幕信息使他人利用该信息进行证券交易的活动。首先,内幕交易的民事责任不是违约责任,因为他们的买卖行为基本上是通过证券公司进行的,受害人和内幕交易者事先没有直接接触,同时内幕交易人和受害人也没有法律上的直接约定。尤其是在集中竞价的证券交易中,每日参与买卖的人甚多,买卖双方通常无直接的接触,而且是通过内幕人与经纪商在集中竞价机制中撮合成交的,反向交易人之间并未发生缔约关系。
因此认定违约责任有失偏颇。如果是不当得利的民事责任,有其合理性。按不当得利的理论,内幕交易人员获利,受害人受有损失,而且因果关系虽不好认定,但可采用推定的方式来解决。但是如果按不当得利来认定,会产生一系列的不良的后果。如恶意的受害人(指明知内幕交易人从事内幕交易而从事相反的证券买卖的人)按照这一理论符合其构成要件也可以获得赔偿,这不符合证券立法保护善意受害人的宗旨。
而采取侵权的民事责任是当前大多数国家的选择,之所以采取这种责任是因为其适用的条件严格,并且和不当得利相比更有利于保护受害人,尤其在归责、举证方面体现的甚为明显。
为了维护大家的利益,在当前建立与完善具有可操作性的内幕交易民事责任制度已是刻不容缓。如果您咨询的情况比较复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