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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收益分配的顺序是什么

来源: 网络 时间: 2019-03-27 阅读: 463次

公司成立的时候并不是一个人就可以成立的,还有一些股东或者是投资人,所以在公司盈利的时候就会给股东或者是投资人分配利益,这是合同规定的,但是公司利益分配是有一定的规定的,不能乱分配的。那么公司收益分配的顺序是什么?下面就让若悠网小编为大家详细的讲解吧。

公司收益分配顺序

依照我国公司法的相关规定,公司当年税后利润分配规定的法定顺序是:

(一)弥补亏损,即在公司已有的法定公积金不足以弥补上一年度公司亏损时,先用当年利润弥补亏损。

(二)提取法定公积金,即应当提取税后利润的10%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50%以上的。可以不再提取。

(三)提取任意公积金,即经股东会或股东大会决议,提取任意公积金,任意公积金的提取比例由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定。任意公积金不是法定必须提取的,是否提取以及提取比例由股东会或股东大会决议。

(四))支付股利,即在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公积金后,所余利润应分配给股东,即向股东支付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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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积金是公司的风险资本金,也是公司发展的储备金,其性质属于资本金,所以,其用途只能用于公司不能用于股东分配。《公司法》第169条规定了“公司的公积金用于弥补公司的亏损、扩大公司生产经营或者转为增加公司资本。但是,资本公积金不得用于弥补公司的亏损。法定公积金转为资本时,所留存的该项公积金不得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二十五。”

《公司法》第168条规定了公积金的用途,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公司的公积金用于弥补公司的亏损。

2、公积金用于扩大公司生产经营所需的资金。

3、公积金可转为增加公司资本,其中法定公积金转为资本时,所留存的该项公积金不得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25%。公积金转为资本后,按照出资或者持股比例分给股东。

4、资本公积金不得用于弥补公司的亏损,公司亏损须先从上年税后利润中优先扣除,弥补亏损,不得用资本公积金直接弥补亏损。

公司的分配顺序是根据公司的相关规定来的,这个问题需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我们是不能随意的规定的,但是在分配公司利益的时候要公平公证,不能违反法律的相关规定。了解更多的法律知识请上若悠网进行专业的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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