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高层行政人员掌握的技术秘密归属
公司的秘密一般属于商业的秘密,公司员工在公司任职的时候一般不得随意进行将公司的某些事情泄露出去,如果有离职员工的情况一般离职的行为时也要签署保密协议。下面就由若悠网小编网为大家整理的相关资料。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公司高层行政人员掌握的技术秘密归属
公司高层行政人员如董事、经理、部门经理等掌握的公司的技术秘密、经营管理秘密都应该属于公司所有。
技术秘密意义:
1.指一些需要深入研究攻关的技术,其内部的还没发现的东西。
2.指一个技术的内涵。
技术秘密,是指能为权利人带来利益、权利人已采取严格的保密措施、不为公众所知悉的技术信息,包括设计、程序、配方、工艺、方法、诀窍及其他形式的技术信息,属于商业秘密。
技术秘密的特点
1.秘密性(新颖性的最低要求)
技术秘密必须具有实质上的秘密性或秘密因素,也就是“不为公众所知悉”,技术秘密的核心只是由技术秘密的权利人或相关具有保密义务的人或组织才能知悉,其他组织或人员要想获得此技术秘密就只能花费相应劳动去探究(不违反社会道德的前提下)或付出足够的酬金去得到权利人的许可,要么就只能采取故意侵权的方法。
2.实用性
技术秘密具有实用性,可以为技术秘密的拥有者带来相应的经济利益,没有实用性的技术不能成为技术秘密。
3.价值性
技术秘密现在或将来的使用,可以给技术秘密的权利人带来现实的或潜在的竞争优势。技术秘密可以是正在被权利人使用的,也可以是由权利人控制尚未使用的。
4.保密性
技术秘密的合法控制者必须针对技术秘密本身采取相应的保护措施,技术秘密一旦公诸于世就失去了存在的价值,重要的是单位或组织能否对技术秘密采取保密措施,这是该技术秘密取得法律保护的前提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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