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关联公司恶意串通逃债行为是否有效
不管怎么说,债权债务关系是法律当中承认并且非常重视的法律关系之一甚至可以说,大部分民事案件都是因为债权债务而引起的。更不用说选择与他人串联,恶意逃债的行为肯定会触犯法律,那么与关联公司恶意串通逃债行为是否有效?若悠网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希望对您有帮助。
与关联公司恶意串通逃债行为有效吗
与关联公司恶意串通逃债无效。
相关法律知识
《民法通则》
第五十八条下列民事行为无效: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
(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依法不能独立实施的;
(三)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所为的;
(四)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
(五)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的;
(六)经济合同违反国家指令性计划的;
(七)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
可以看到,不管是什么样的情况下,与关联公司为串联讨债的行为都是无效的,甚至从一开始只要做了该行为,就应该知道该行为是属于违法犯罪的,当然,如果出于迫不得已的理由,而选择该行为的可以自首以及咨询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