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名称变更通知函怎么写
在日常生活中,随着社会的发展,人们生活的进步,在很多时候一些企业由于经营类别,公司股东,法人等的变更会导致企业名称也相应的发生变化,那么对外来说需要作出相应的提醒,下面若悠网小编为大家介绍一下关于公司名称变更通知函怎么写。
公司名称变更通知函
由于公司发展需要,“AA有限公司”从XX年XX月XX日起变更登记为“BB有限公司”,届时原公司“AA有限公司”的全部业务由“BB有限公司”继续经营,原公司的所有债权债务由BB有限公司承继,原公司签订的合同继续有效。
即日起,公司所有对内及对外文件、资料、开具发票,账号,税号等全部使用新公司名称。
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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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知识:公司名称变更有哪些程序
公司名称变更登记,需要向其登记主管机关提出公司名称变更申请,并提交下列文件、材料:
(1)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加盖公司公章。
(2)有限责任公司提交股东会决议,内容包括:决议事项、修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由股东盖章或签字(自然人股东);股份有限公司提交股东会决议内容包括:决议事项、修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由发起人盖章或出席会议的董事签字。国有独资有限责任公司提交董事会决议,内容包括:决议事项、修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由董事签字。
(3)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变更名称必须报经有关部门批准的,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
(4)公司章程:有限责任公司由股东盖章或签字(自然人股东);股份有限公司由发起人盖章或出席会议的董事签字确认。国有独资有限责任公司由投资人盖章。
(5)公司营业执照的复印件(应加盖发照机关的鉴证章)
依照公司法登记管理条例设立的公司申请名称变更登记适用本规范;以上各项未注明提交复印件的一般均应提交原件;提交复印件的,应由公司加盖公章并署明与原件一致。
公司变更名称涉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必须报经审批的,应当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如名称中使用“集团”、“股份”、“进出口”字词的,应分别提交有关部门同意成立集团、组建股份有限公司、经营进出口业务的批准文件。办理公司集团名称登记或申请核心公司名称中使用“集团”字词时,除提交上述公司名称变更材料外,还应提交审批机关同意成立公司集团的批准文件、组建公司集团的申请报告、公司集团的章程及集团成员单位的名单。
公司申请变更的名称,如超出了其登记主管机关的名称登记管理权限,应由其登记主管机关按公司名称核准权限划分,报该变更名称的登记主管机关核准,经核准后,方可办理名称的变更登记注册。如果您还有什么疑问,不妨向若悠网进行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