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法律 > 公司

法律是如何规定股东的剩余财产分配权的

来源: 网络 时间: 2019-04-05 阅读: 413次

股东的剩余财产分配权,指股东对于公司清算的时候的剩余财产有分配的权利。股东对其出资的所有权就直接体现在受益权、转让权和剩余财产的分配权上。股东能够得到公司剩余财产分配的前提条件是公司依法进行清算的时候,其全部财产在向公司全体债务人清偿债务之后尚有剩余。也就是说,公司债权人的债务清偿权优先于股东的剩余财产分配权。各国公司法均一方面规定股东对公司剩余财产具有分配的权利,另一方面也规定了禁止未清偿公司债务前分配公司财产的条款。根据我们国家的《公司法》的规定,公司财产在分别支付清算费用、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缴纳所欠税款、清偿公司债务后的剩余财产,有限责任公司按照股东的出资比例分配,股份有限公司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公司财产在未按照前列顺序清偿完毕前,不得分配给股东;未清偿债务前分配公司财产的,责令改正,并对公司及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以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文章来源网络,版权归属原作者,未注明作者均因传阅太多无从查证。本站为公益性非盈利网站,在本网转载其他媒体稿件是为传播更多的信息,此类稿件不代表本网观点。如果本网转载的稿件涉及您的版权、名益权等问题,请尽快与我们联系,我们将第一时间处理!投诉邮箱:tousu@ruoyo.com

本页标题:法律是如何规定股东的剩余财产分配权的

本页地址:https://www.ruoyo.com/falv/gongsi/405426.html

若悠回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