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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伙办公司撤资问题

来源: 网络 时间: 2019-04-06 阅读: 359次

现实中,撤资不是随随便便就能进行,是要走相关公司法撤资法律流程。由于公司的设立和筹资都是合法,但公司因经营或者管理不善,某股东要求撤资。那么若悠网小编就带着大家一起了解学习公司法撤资的相关法律问题,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一、合伙办公司撤资问题

公司法明确规定股东是不能随意撤资的,因为股东一旦对公司履行完出资义务,就成了公司的注册资本,公司的注册资本是不能随意抽回的,如果股东抽逃出资的话会构成的。但股东可以通过正常渠道转出:一为股权转让;二为减少注册资本注销股份;前者如对外转让需要其他股东同意,并享有,同时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相关的股权转让手续,并备案;后者需召开股东大会,由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股东通过。

(一)基本流程包括:

1、有限责任应由股东会依法作出特别决议。减资由国有授权投资的机构或者国家授权的部门作出决定。

2、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目的是摸清家底。

3、通知或公告债权人。公司应当自作出减少注册资本决议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30日内在报纸上至少公告3次。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第一次公告之日起90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二)公司股东转让股权的,应自股权转让之日起30日内申请变更登记。

1、签署、公司盖章的。

2、原。(全体老股东盖章或签字,签字,自然人以外的股东盖章)主要内容:

(1)转让双方当事人、转让的股权份额及、受让者,其他股东优先受让权利的行使情况等;

(2)股权转让后公司的;

3、股权转让协议书。(转让双方签署,自然人签字,自然人以外的盖章)

4、股权向公司股东以外转让的,还应提交新股东会(股权转让后的股东)决议。(全体新股东盖章或签字,签字,自然人以外的股东盖章)主要内容:因股东变更涉及到的其他有变动的事项(包括公司董事、监事、经理等组织机构人员的变更等)。设董事会、监事会的,提交,按章程规定委派或选举产生董事会成员(3-13人),监事会成员(3人以上),并应载明对上述人员经审查均符合有关法律规定的任职资格的意见;提交董事会决议,选举董事长,聘任公司总经理;提交监事会决议,选举监事会主席。不设董事会、监事会的,提交股东会决议,按章程规定委派或选举产生执行董事(1人)、监事(1-2人),聘任总经理,并应载明对上述人员经审查均符合有关法律规定的任职资格的意见。

5、章程修正案或修改后的章程。修正案须写明修改后完整内容;公司法定代表人签字。

二、发起设立方式设立公司的程序

(1)发起人签订发起人协议,明确各自在公司设立过程中的权利和义务;

(2)制定公司章程;

(3)发起人认购首次发行的股份;

(4)发起人缴纳出资;

(5)全部股东缴纳完毕后,应当由法定的验资机构进行验资并出具验资证明;6)选举董事长和监事会;7)申请设立登记;8)领取营业执照并公告。

三、募集设立方式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程序:

(1)发起人签订发起人协议,明确各自在公司设立过程中的权利和义务;

(2)发起人共同制定公司章程;

(3)由发起人认购不少于35%的股份;

(4)发起人公告招股说明书,并制作人股书;

(5)与证券经营机构和银行分别签订股票承销协议和代收股款协议;

(6)认股人认股并缴纳股款;

(7)法定机构验资并出具证明;

(8)召开创立大会;

(9)申请设立登记;

(10)领取营业执照并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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