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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变更需要本人笔迹和本人吗

来源: 网络 时间: 2019-04-12 阅读: 419次

在我们现实生活中,我们知道一个公司内部的股东变更是常有的事,而公司要进行股东变更时,有一个关键的问题是,就是股东变更需要本人笔迹和本人吗?对于这个问题,下面若悠网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希望对您有帮助。

一、股东变更是否需要本人签字

也需是通过股东本人同意才行,如果没有通过股东本人同意就代签,至于如果不是本人签字或与工商局存档的原法人代表签字笔迹不同,以后这个股东提出异议的时候,会闹纠纷,如果不会出现股东提出异议的,工商局就会认同为本人签字的,工商局提出异议原则上必须是股东本人签字。如果是别人代签,也需是通过股东本人同意才行,如果没有通过股东本人同意就代签,以后这个股东提出异议的时候,会闹纠纷,如果不会出现股东提出异议的,工商局就会认同为本人签字的,至于如果不是本人签字或与工商局存档的原法人代表签字笔迹不同,工商局提出异议,就看你能不能解释得通了公司股权变更手续在不知情情况下别人代签是无效的。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的股东决议是:原来的股东全体开会通过并形成决议,法定人数以上的股东签字生效。受让人原来不是股东就不能参加会议,也无权签字。

二、股东变更是否需要本人

变更不一定要股东本人到场,但是股东可以提前委托他人;如果是委托他人帮你变更的话,提前到公证处办理委托证明。如果你的公司有多个股东的话,建议您直接委托你们的股东,到时由他一起办理就可以了!

股权转让或股东变更,出让方必须本人自愿,否则无效。法律规定:《民法通则》第五十五条民事法律行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2、意思表示真实。

3、不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

《公司法》第二十二条公司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决议内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无效。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董事会的会议召集程序、表决方式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或者决议内容违反公司章程的,股东可以自决议作出之日起六十日内,请求人民法院撤销。股东依照前款规定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可以应公司的请求,要求股东提供相应担保。公司根据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已办理变更登记的,人民法院宣告该决议无效或者撤销该决议后,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撤销变更登记。

通过上面的文章的讲解,我们知道股东变更需要本人笔迹和本人,如果在特殊条件下,允许代签,但必须要经过股东本人的同意或者是委托。股东也可以委托其他人帮忙变更,但必须要提前到公证处办理委托证明,否则代理无效,即违反了股东变更的相关规定。那么希望以上内容能够解决您的问题,如果还有不清楚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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