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强行解散公司有哪些规定
公司有股东出资的话,也赋予了股东一定的权利,要是股东觉得公司经营的不够好的话,也可以强行解散公司,但必须要符合法定的条件跟要求,并不是所有的股东都能符合解散公司的资格。更多相关知识,请您阅读若悠网内容。
一、股东强行解散公司有哪些规定
1、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
该困难应当理解为公司治理中的严重困难,而不仅不仅理解为公司财务困难。常见的重要情况为:(1)股东会失灵;(2)董事会失灵;(3)经营层失灵。
2、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
3、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
4、股东人数要求: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
二、法律规定
根据《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可以通过股权转让、退股两种方式退出公司。另外,在公司被依法解散的情形下,公司股东也可在依法履行相关清算程序后分配公司财产,因而股东同样可以获得实际上退出公司的法律目的。
《公司法》第三十六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后,股东不得抽逃出资。但这并不是说公司股东在任何情况下都不得退出公司。根据《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可以通过股权转让、退股两种方式退出公司。另外,在公司被依法解散的情形下,公司股东也可在依法履行相关清算程序后分配公司财产,因而股东同样可以获得实际上退出公司的法律目的。
股东强行解散公司是会有严苛的条件,且股东要是强行解散公司,也会给自己带来一定的损害,并不是所有公司都符合解散公司的条件。对于股东强行解散公司具体规定的内容是什么等,在若悠网上面就有许多律师可帮助到你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