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利益视域下外商直接投资利用问题反思
内容摘要:外商直接投资已经成为推动我国经济快速增长的主要力量,而学术界对外商直接投资所带来的负面效应长期以来缺乏国家利益视阈下的理性审视。外商直接投资与我国国家利益的冲突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威胁我国的产业安全;威胁我国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因此要采取措施,积极、合理、高效地使用外商直接投资,以达到利用外资与国家利益的和谐。
关键词:国家利益 外商直接投资 对策分析
自1991年以来,我国已经连续18年成为吸引外商直接投资最多的发展中国家,利用外商直接投资已经成为推动我国经济快速增长的主要力量,特别是在当前的金融危机之下,各级政府也争相将招商引资列为政府工作的重中之重,并将之视为考核官员政绩的主要指标。本文即是从国家利益视阈审视利用外商直接投资的一个尝试,以期抛砖引玉,引起相关专家的关注。
外商直接投资与国家利益的概念界定
通常所说的外资,其实主要有四种形式:对外借款包括国际金融组织贷款、外国政府贷款等;外商直接投资;外商其他投资,如补偿贸易、国际租赁等;国外赠款。本文所说的外商直接投资又称为外国直接投资或国际直接投资,从东道国角度而言一般称为外国直接投资或外商直接投资,而从投资国角度出发,则通常称为对外直接投资,它是国际投资的重要形式之一。
关于外商直接投资的概念,国际货币基金组织认为:“外国直接投资是指一国(或地区)的居民和实体(直接投资或母公司)与在另一国的企业(国外直接投资企业、分支企业或国外分支机构)建立长期关系,具有长期利益,并对之进行控制的投资”。在我国,根据国家外汇管理局的统计口径与商务部统计口径,官方的“外商直接投资”指的是:外国企业和经济组织或个人(包括华侨、港澳台胞以及中国在境外注册的企业)按中国有关政策、法规用现汇、实物、技术等在中国境内开办外商独资企业、与中国境内的企业或经济组织共同举办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合作经营企业或合作开发资源的投资(包括外商投资收益的再投资),以及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的项目投资总额内企业从境外借入的资金。该表述作为一个学术研究的定义,可能不够严谨,但事实上,我国的相关统计数据依据的正式该表述规定的范畴,所以具有很强的实际意义。为了便于学术交流,本文也采用该表述。
修昔底德在其总结古希腊经验的《伯罗奔尼撒战争史》一书中断言:无论是在国家还是在个人之间,利益的一致是最可靠的纽带。邓小平在会见美国总统尼克松时也说道:“考虑国与国之间的关系……当以自己国家利益为最高准则来谈问题和处理问题”。所以,衡量利用外商直接投资的利弊,也当以国家利益为最高准则。那究竟什么是国家利益呢?外商直接投资和国家利益有什么关系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