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法律 > 公司

设立外商独资经营企业的基本程序

来源: 网络 时间: 2019-03-26 阅读: 485次

为鼓励外国企业来华投资,我国允许设立外商独资企业,那么设立外商独资经营企业的基本程序是什么,关于外商独资经营企业的法律规定有哪些呢?下面,为若悠网山东律师整理了关于外商独资经营企业的法律知识,供大家学习参考。

设立外商独资经营企业程序

外国投资者设立独资企业,可委托具有相应资格的咨询代理机构办理申请和报批等事项。独资企业的设立程序较为简单,只需填写《在中国设立外资企业申请表》、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写公司章程等有关文件,向审批部门(商务部或地方相应政府机构)申请报批。根据外资企业法的规定,审批部门应当在收到申请之日起90天内决定批准或不批准。经批准后,由审批部门颁发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凭批准证书办理相关登记注册手续。

外商投资企业在领取营业执照起30日内还需向有关部门办理相关登记手续,如到银行开立外汇及人民币账户;到税务部门办理税务登记;办理海关登记;到外汇管理部门办理外汇管理登记;到商检局办理商检登记;到劳动局办理招工、招聘手续,境外人员就业手续等。

申报资料:

1.建立外资企业请求陈述(原件);

2.外资企业请求表原件;

3.可行性研究陈述(原件);

4.投资者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的规章(原件);

5.经所在地国家公证机关公证并经我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的外国投资者主体资历证明(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6.外国投资者(授权人)与境内法令文件送达接受人(被授权人)签署的《法令文件送达授权委托书》(原件);

7.项目用地运用证明或租借协议复印件;

8.工商行政处理部分出具的企业称号核定通知书(复印件);

9.董事监事会组成名单、投资者各方由法定代表人签字的董事监事派遣书(原件)、董事监事身份证复印件;

10.拟建立外资企业所在地的县级或县级以上当地人民政府的赞同资料(原件);

11.公司居处证明(复印件);

12.项目用地运用证明和环境保护处理部分出具的环境影响陈述初审定见(原件);

13.投资者签署的需求进口的设备清单(包含设备称号、规格型号、数量、产地等);

14.批阅机关需求的其它资料。

综合以上介绍,设立外商独资企业有相应的程序和要求,并提供相应的材料。相信大家看了上面介绍后,对于外商独资经营企业的法律知识有了一定的了解,如果你还有关于这方面的法律问题,请咨询若悠网律师,他们会为你进行专业的解答。

律师推荐:北京律师 浙江律师 深圳律师 江苏律师

文章来源网络,版权归属原作者,未注明作者均因传阅太多无从查证。本站为公益性非盈利网站,在本网转载其他媒体稿件是为传播更多的信息,此类稿件不代表本网观点。如果本网转载的稿件涉及您的版权、名益权等问题,请尽快与我们联系,我们将第一时间处理!投诉邮箱:tousu@ruoyo.com

本页标题:设立外商独资经营企业的基本程序

本页地址:https://www.ruoyo.com/falv/gongsi/399808.html

若悠回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