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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资保险公司是否将“享受”我国国民待遇

来源: 网络 时间: 2019-04-07 阅读: 472次

中国保监会主席马永伟日前表示,将按照加入WTO的承诺,积极推进中国保险市场对外开放,允许外资公司以合资公司、分公司、子公司等多种形式入场;逐步放宽外资公司的业务范围。对外资公司实行国民待遇原则,实现中外资公司的公平竞争。

据《中国证券报》消息,马永伟在全国保险工作会议上指出,应借鉴吸收国际先进技术和管理经验,鼓励国内保险公司参与国际竞争和国际合作。在扩大对外开放的同时,积极对内开放。

他表示,将要努力营造竞争主体平等、规则公正、过程透明、结果有效的市场氛围。所有公司,不分所有制形式、不分内资外资、不分规模大小,均享有平等的竞争地位。

他说,要按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把国有独资保险公司改造成为国有控股公司或股份制公司,通过相互参股、中外合资和规范上市等多种形式,理顺产权关系。

他预计,未来五年中国保险市场发展的整体格局是:国有及国有控股公司占主导地位,管理水平明显提高;股份公司快速成长,市场份额进一步扩大;中介市场、再保险市场基本形成;保险市场全方位对外开放,中、外资保险公司平等竞争,中资保险公司日益成熟,初步形成以经营主体多元化、运行机制市场化、经营方式集约化、政府监管法律化、从业人员专业化和行业发展国际化为特征的、具有中国特色的保险市场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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