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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体办理“三证合一”如何操作

来源: 网络 时间: 2019-04-14 阅读: 478次

个体三证合一办理流程具体是怎样的?又该如何操作呢?下面若悠网小编为各位带来相关的内容,以供阅读!

适用范围

全区个体工商户的设立登记,已办理“三证合一”的个体工商户的变更、注销登记。未实行“三证合一”个体工商户的变更、注销,按原登记机关变更、注销登记程序和时限,到原登记机关办理变更、注销登记。

个体工商户登记操作流程

申请人网上申请,各部门并联审批。申请人登陆甘肃省工商管理局网上业务办理系统——进行名称核准、设立登记、变更、注销登记信息填写,填写完成后提交预审,预审通过后打印申请材料,按照申请“三证合一”个体工商户设立、变更、注销登记应提交文件材料目录要求,提交书式材料及需扫描材料到工商“三证合一”办理窗口,受理人员要告知申请人在网上随时查看办理流程进度及各部门反馈信息。

工商预审——工商受理——工商审核——质监、国税、地税并联审批——工商“三证合一”办理窗口发照。

受理要求:材料齐全、信息准确、形式合法。

个体工商户登记材料规范

一、个体工商户登记书式材料

个体工商户设立、变更、注销登记材料规范,请登陆:国家工商总局网[网址:准予个体工商户登记通知书(扫描格式为“.JPG”)。

(四)补录扫描材料:

质监、国税、地税部门要求个体工商户补充书式材料的,由“三证合一”办理窗口,通过“材料上传”模块扫描上传(没有“材料上传”权限的受理人员联系系统管理员解决)。

三、组织机构代码赋码、经营场所变更、注销登记特别要求

1.个体工商户办理“三证合一”登记时,除个体加油站必须办理组织机构代码以外,其余为自愿申请原则。对有注册名称和字号,有固定经营场所,并需要开立银行账户自愿申请的个体工商户由质监部门赋码,不申请的不赋码。

2.经营场所变更涉及税务登记机关改变的,在办理流程结束后,受理人员告知申请人到税务机关办理税务相关手续,在申请人办结税务相关手续后,税务登记号发生改变的,申请人可通过换照程序,在工商“三证合一”办理窗口换发税务登记号改变后的“三证合一”营业执照。

3.个体工商户办理“三证合一”注销登记的,应先按原税务注销登记程序和时限,到税务登记机关办理税务注销登记;持国税、地税登记机关出具的税务注销证明材料《注销税务登记申请审批表》,再到工商“三证合一”办理窗口办理注销登记。

扫描件要求

1.清晰:图像正文在原始大小的情况下要清晰,要能被识认,不能过黑,也不能过浅;

2.完整:电子档案图像不仅包括有效区域部分,还应包含页眉、页脚等部分;身份证为正反两面合并扫描;

3.齐全:每份电子档案按照其类型都包含扫描范围中相应登记所形成的文件;

4.端正:图像在视窗里保持端正,不能倾斜,更不能扭曲;

5.标准:需扫描材料为复印件的,复印件应当使用A4型纸。

“合一”好在哪?

化繁为简,降低行政成本,提高企业创业活力,鼓励投资,降低交易成本,避免三个部门的信息孤岛现象,为下一步全国范围内的信用信息整合和事中事后监管打下基础。

三证合一是什么?

所谓“三证合一”,就是将企业依次申请的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为一证,提高市场准入效率;“一照一码”则是在此基础上更进一步,通过“一口受理、并联审批、信息共享、结果互认”,实现由一个部门核发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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