限制性股票什么时候可以解售
限制性股票是指激励对象按照股权激励计划规定的条件,获得的转让等部分权利受到限制的本公司股票。限制性股票在解除限售前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
1、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
上市公司在授予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时,应当确定授予价格或授予价格的确定方法。授予价格不得低于股票票面金额,且原则上不得低于下列价格较高者:
(1)股权激励计划草案公布前1个交易日的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50%;
(2)股权激励计划草案公布前20个交易日、60个交易日或者120个交易日的公司股票交易均价之一的50%。
上市公司采用其他方法确定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的,应当在股权激励计划中对定价依据及定价方式作出说明。
2、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时间
限制性股票授予日与首次解除限售日之间的间隔不得少于12个月。
3、分期解除限售要注意什么问题?
在限制性股票有效期内,上市公司应当规定分期解除限售,每期时限不得少于12个月,各期解除限售的比例不得超过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总额的50%。当期解除限售的条件未成就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或递延至下期解除限售,应当下列规定处理:
上市公司应当回购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并按照《公司法》的规定进行处理。
4、怎么订立回购方案?
上市公司应当在《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规定的情形出现后及时召开董事会审议回购股份方案,并依法将回购股份方案提交股东大会批准。回购股份方案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回购股份的原因;
(2)回购股份的价格及定价依据;
(3)拟回购股份的种类、数量及占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的比例、占总股本的比例;
(4)拟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及资金来源;
回购后公司股本结构的变动情况及对公司业绩的影响。律师事务所应当就回购股份方案是否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的规定和股权激励计划的安排出具专业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