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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无记名股票的权利是如何的

来源: 网络 时间: 2019-04-15 阅读: 569次

大家都应该对股票这个词很熟悉,但是现在,越来越多的公司和企业采用无记名股票和记名股票两种方式,尤其是我们遇到陌生的无记名股票时,我们拥有哪些权利,会有什么收益?我们应该注意什么事项呢?接下来由若悠网小编为您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无记名股票概述

这无记名股票也称不记名股票,是指在股票票面和股份公司股东名册上均不记载股东姓名的股票。它与记名股票比较,差别不是在股东权利等方面,而是在股票记载方式上。

种股票所有权的特点是必须具体地占有股票本身,持有无记名股票的股东需要经常向公司提示股票,留心股东大会的消息。无记名股票的好处在于发行手续简单,易于购买和转让,不足之处在于公司对股东情况难以控制,可能导致经营风险较大。按照规定,对社会公众发行的股票,可以为记名股票,也可以为无记名股票。

无记名股票可以任意转让的股票。任何人持有此种股票就是公司的股东,都可以凭持有的股票对公司主张股东权,享有该股票所代表的权利。

不记名股票发行时一般留有存根联,它在形式上分为两部分:一部分是股票的主体,记载了有关公司的事项,如公司名称、股票所代表的股数等;另一部分是股息票,用于进行股息结算和行使增资权利。

中国《公司法》在这方面的规定为:股份有限公司对社会公众发行的股票,可以为记名股票,也可以为无记名股票。发行无记名股票的,公司应当记载其股票数量、编号及发行日期。

二、无记名股票的权利

任何人持有此种股票就是公司的股东,都可以凭持有的股票对公司主张股东权,享有该股票所代表的权利。

一种在股票上不记载股东姓名的股票,以原联邦德国最为流行。凡持有无记名股票者,即取得股东资格。此种股票仅凭股票所附息票领取股息,故可以自由转让。但无记名股票必须向公司缴足股款之后才能发给,因为这种股票不记载股东姓名,如果允许股东缴付部分股款即发给股票,日后不知股东姓名,无法催缴未付股款。与记名股票比,无记名股票存在两个突出问题,一是由于无法向股东寄送书信,不易收集委任书,甚至会影响到股东大会;二是发行公司不能掌握无记名股东的姓名,很难避免股份被包购和公司被篡夺的局面。正是由于无记名股票存在一定弊端,有些国家不允许发行这种股票。英国公司虽允许无记名股票发行,但受严格的交易制度控制管理,许多大陆法系国家股份有限公司的股票几乎都是采用无记名,形式发行的。

无记名股票转让和过户手续简便,交易方便,一经转让股权马上就可易手。

三、无记名股票特点

1、股东权利归属股票的持有人

2、认购股票时要求缴足股款

3、转让相对简便

4、安全性较差

四、无记名股票无记名股票发行规定

中国《公司法》第一百零五条规定:发行无记名股票的,应当于股东大会会议召开前30日以前就前款事项作出公告。

无记名股票持有人出席股东大会的,应当于会议召开五日以前至股东大会闭会时止将股票交存于公司。

股东大会会议由董事会依照本法规定负责召集,由董事长主持。董事长因特殊原因不能履行职务时,由董事长指定的副董事长或者其他董事主持。召开股东大会,应当将会议审议的事项于会议召开三十日以前通知各股东。临时股东大会不得对通知中未列明的事项作出决议。

五、无记名股票无记名股票如何转让

与记名股票的转让方式相比,无记名股票的转让较为简单。大多数国家的法律规定,无记名股票的转让,其方式依一般无记名有价证券转让的规则,只要股份持有人将股票交付给受付人后,该行为即发生法律效力,受让人即成为合法的股份持有人。《公司法》也作了类似规定,即无记名股票的转让必须在依法设立的证券交易场所进行,否则应属非法交易;股票持有人交付股票后即产生法律效力,而原持有人则丧失其相应的股份和股东权,股票的受让人即成为公司股份的合法持有者。

以上知识就是我对“无记名股票”这个问题的解答,我们在购买和转让无记名股票时,应该弄清楚自己的权利的基础上,进行合理的操作。促使整个股票市场又好又快地发展。如果您还有什么想问的问题,欢迎您到若悠网进行在线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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