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份有限公司最低注册资本
成立公司时注册资本需要多少才能得到法律的认可成为创业者首要的问题,新法公布后关于注册资本的问题进行了相关的整改。为创业者创造了一条更为便捷、简单的道路。新旧公司法中关于股份有限公司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分别作了不同的规定。股份公司注册资本最低限额的新旧对比,在下文若悠网的小编将为您介绍前后对比情况,为您作出决策提供参考。
股份有限公司最低注册资本
一、旧《公司法》相关规定
公司法规定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发起设立方式设立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发起人认购的股本总额。公司全体发起人的首次出资额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20%,其余部分由发起人自公司成立之日起2年内缴足;其中,投资公司可以在5年内缴足。在缴足前,不得向他人募集股份。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募集方式设立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实收股本总额。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人民币500万元。法律、行政法规对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有较高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新《公司法》相关规定
2014年1月24日召开的全市工商行政管理工作会议上传出消息,《公司法修正案》目前已经全国人大审议通过,将于今年3月1日开始实施。我市工商部门将随之进一步推进和深化工商登记制度改革。这次修改了现行《公司法》的12个条款,进一步降低了公司设立门槛,减轻了投资者负担,便利了公司准入。
这次《公司法》修改主要涉及三个方面。
(一)将注册资本实缴登记制改为认缴登记制。
也就是,除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决定对公司注册资本实缴另有规定的外,取消了关于公司股东(发起人)应当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两年内缴足出资,投资公司可以在五年内缴足出资的规定;取消了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应当一次足额缴纳出资的规定。公司股东(发起人)自主约定认缴出资额、出资方式、出资期限等,并记载于公司章程。
(二)放宽注册资本登记条件
。除对公司注册资本最低限额有另行规定的以外,取消了有限责任公司、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最低注册资本分别应达3万元、10万元、500万元的限制;不再限制公司设立时股东(发起人)的首次出资比例以及货币出资比例。
(三)简化登记事项和登记文件。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认缴出资额、公司实收资本不再作为公司登记事项。公司登记时,不需要提交验资报告。
新修改的《公司法》取消了最低注册资本限制、取消首期必须出资20%及剩余注册资本必须在2年内到位的要求、不再要求提供验资报告等,将使设立公司更为便捷,成本更为低廉,这也将更好地鼓励我市市民个人创业,刺激个体经济的发展。
所以,如果你也想参与到创业的大军中来,了解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是最基础的,创业需要承担的责任和风险在不同的阶段可能有不同的体会,但是所有的一切都是要建立在良好的基础之上的,只有打好坚实的基础才能建立起更大的帝国。当然在这过程中有任何的法律疑问可以咨询若悠网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