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办理产权证的安置房如何起诉判决
一、未办理产权证的安置房如何起诉判决
针对未办理产权证书的拆迁安置房,司法机关可依据相关法律规定进行如下分割方式处理:通常情形下无法直接分割房屋的所有权权益,仅能通过双方协商来分割使用权益;
如若涉及共同所有则须经协调未果时,方可依法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根据具体事实情况作出裁决,决定由哪方当事人享有使用权。而对于个人私有财产性质的房产,原则上无需进行分割,除非存在其他特别约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十七条
离婚时双方对尚未取得所有权或者尚未取得完全所有权的房屋有争议且协商不成的,人民法院不宜判决房屋所有权的归属,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判决由当事人使用。
第七十八条
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不动产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不动产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二、未办理产权证的房屋离婚分割怎么办
当面临着离婚这一重大人生变故时,许多家庭会面临房产分割这一难题。
然而,众所周知,并非所有的房产都拥有房产证,因此在这种情况下,如何公平合理地分割房产便成为了一个重要的问题。
以下将详细介绍三类无房产证房产的分割方式:
1.无法取得房产证的房产:
例如小产权房和违章建筑等。
在这种情况下,法院通常不会在诉讼过程中对房屋的所有权进行确认,而是仅对房屋的使用权做出临时性的处理,并判决其中一方享有使用权。
然而,关于房屋未来的处置方式,则需视具体情况而定。
例如,若房屋被认定为违章建筑,则应依据行政机关的决定进行拆除;
如房屋未来仍有租金收入,夫妻双方可协商进行分割。
2.未来可能取得房产证但当前尚未取得的房产:
此类房产存在三种处理方式。
首先,可暂缓分割,优先处理离婚事宜,待房产证下发后,再由夫妻双方协商分割方案。
其次,可先行确定房屋的使用权,待房产证下发后再决定所有权归属。
最后,若夫妻双方已达成共识,只需等待房产证颁发后进行更名即可。
3.仅持有使用权证或承租权证的公房:
此类房产可参考有产权证的房屋,通过协商、评估竞价等方式进行分割。
《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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