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收房,需不需要交物业管理费
一、没有收房,需不需要交物业管理费
对于上述情况的处理,应依实际情况而定。
首先,若房地产开发商按照与购房者所签订的合同规定,按时交付使用房屋,而购房者由于某些原因未能接管房屋或实际入住,这并不妨碍物业管理公司向其收取相应的管理费用,相关物业费的计算时间应从购房者收到开发商发出的收房通知书之日起开始计算。
其次,倘若房地产开发商并未能按期按照规定以书面形式通知购房者,进而导致购房者无法及时收房,此时,相关物业管理费用亦可暂缓收取。
最后,如果购房者在验收房产过程之中,发现房屋存在质量问题,那么在进行整改期间内,所需负担的物业管理费用应有开发商全权承担,购房者无须支付任何额外费用。
《民法典》第二百七十三条
业主对建筑物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权利,承担义务;不得以放弃权利为由不履行义务。
《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第十六条
纳入物业管理范围的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者因开发建设单位原因未按时交给物业买受人的物业,物业服务费用或者物业服务资金由开发建设单位全额交纳。
二、没有收房要交物业费吗
即使业主尚未实际接手自己购置的房屋,也需要按照规定缴纳物业管理费用。
这是因为即便业主尚未入住新购置的房产,但在房屋建设过程中,物业管理公司往往已提前开始提供相应的服务活动,且早在物业服务协议签署之时,便已正式开始生效。
通常情况下,关于业主空置房物业费用收取标准将会在物业服务协议的具体条款中得到明确规定和体现。
因此,即便业主并未进行产权接收,仍需依照既定条款履行支付义务与责任。
《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
业主应当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交纳物业服务费用。
业主与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从其约定,业主负连带交纳责任。
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者尚未交给物业买受人的物业,物业服务费用由建设单位交纳。
法律是一种普遍的约束,它既保护我们的权益,也规范我们的行为。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充分了解和理解法律,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更好地生活在这个法治社会中。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没有收房,需不需要交物业管理费”,法律的学习和理解是一项长期的任务,需要我们不断地努力和探索。我们应该珍视这个过程,把它看作是一次自我提升的机会,以便更好地适应社会的发展和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