卖房需要夫妻双方到场签字过户吗
一、卖房需要夫妻双方到场签字过户吗
出售不动产所需的配偶在场签字与转让权属密切相关。
对于属于夫妻双方共有的房地产,在进行售卖之际,无疑需要夫妇二者共同签署文件以确保合法性。
然而,当涉及到单方面所有的房产交易,则仅需屋主一人亲自签字即可。
这便需要考虑到房产证上所列明的所有人姓名数量。
若登记了两位所有人,那么在签订合同之时,便必须包含两位所有人的签名。
《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二)生产、经营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二、卖房需要哪些证件
房地产开发商须取得以下法定证书及文书后方可销售物业:
首先是《建筑用地规划许可证》,其次为《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紧接着是《国有土地使用证》,然后为《建设工程开工证》,最后是关于销售约章的重要证件——《商品房销售(预售)许可证》。
此外,根据国家相关规定,开发商还需提供“两书”——即《商品房质量保证书》和《商品房使用说明书》。
《民法典》第二百零八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应当依照法律规定登记。动产物权的设立和转让,应当依照法律规定交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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