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赁房屋漏水由谁维修
一、租赁房屋漏水由谁维修
租赁之物业出现渗漏现象,若因租赁者在使用过程中未尽妥善管理或维护义务而引发,应由租赁者承担修复责任;
如在房屋出租之时,出租方已作出承诺负责维修事宜,那么相应地,该修复工作便应由出租方承担。
然而,若渗漏具体成因尚未明晰,并且涉及双方较大分歧,可考虑委托具备相关资质与能力的工程质量鉴定机构进行深入调查和分析,以期得出公正、准确的结论。
通常情况下,经由法定机构所出具的鉴定结果即可被视为具有法律效力的客观事实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一十二条,出租人应当履行租赁物的维修义务,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七百一十三条,承租人在租赁物需要维修时可以请求出租人在合理期限内维修。出租人未履行维修义务的,承租人可以自行维修,维修费用由出租人负担。
二、租赁房屋期限没到不租了怎么办
在租赁期尚未届满之时,若承租人选择不再续租,那么双方将根据各自事先在租赁合同中所明确的违约后果进行相应处理;
然而,若此份合同中并未对此有所约定,那么双方应友好商议并寻求共识,以便解除当前的租赁合同关系。
对于因违约而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也应由违约方无条件地履行,包括但不仅限于采取相应的补救措施或对因此带来的损失进行补偿和赔偿。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二条
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
《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法律的力量不仅仅在于它的约束力,更在于它的教育和引导作用。它教育我们如何正确地行事,如何尊重他人的权益,如何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租赁房屋漏水由谁维修”,我们可以从中得到许多有价值的启示和教训。我们应该珍视这些教训,将它们内化为我们的行为准则,以便更好地遵守法律,更好地生活在这个法治社会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