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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民楼下底商能否开预制菜外卖的批复问题

来源: 网络 时间: 2024-06-15 阅读: 96次

一、居民楼下底商能否开预制菜外卖的批复问题

根据我国现行的《环境污染防治法》之相关规定,明确禁止在毗邻住宅楼的商铺经营餐饮业务。

这主要是考虑到餐饮业所产生的油烟及噪声污染将对上层住户的日常生活造成严重侵扰。

此外,按照环保部门的严格规范,厨房油烟排放口应设置于与居民居住区域相距至少20米以外,以确保周围环境不受过度污染。

因此,住宅楼下设定餐饮商铺是不可取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81条规定,禁止在居民住宅楼、未配套设立专用烟道的商住综合楼以及商住综合楼内与居住层相邻的商业楼层内新建、改建、扩建产生油烟、异味、废气的餐饮服务项目。

一般情况下,住宅楼下的商铺不能开餐饮,因为烟道设置不合理,会给住宅楼业主日常生活造成非常严重的油烟异味等污染,如果小区物业对此不作为,建议向当地环保部门反映。

二、居民楼下开饭店噪音扰民如何办

可以到当地的城管执法部门或是环保部门投诉,也可以报警协商解决。

一、噪声,是指在工业生产、建筑施工、交通运输和社会生活中产生的干扰周围生活环境的声音。噪声污染,是指超过噪声排放标准或者未依法采取防控措施产生噪声,并干扰他人正常生活、工作和学习的现象。

二、受到噪声侵害的单位和个人,有权要求侵权人依法承担民事责任。对赔偿责任和赔偿金额纠纷,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由相应的负有噪声污染防治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第三十一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权向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或者其他负有噪声污染防治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举报造成噪声污染的行为。

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和其他负有噪声污染防治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应当公布举报电话、电子邮箱等,方便公众举报。

接到举报的部门应当及时处理并对举报人的相关信息保密。举报事项属于其他部门职责的,接到举报的部门应当及时移送相关部门并告知举报人。举报人要求答复并提供有效联系方式的,处理举报事项的部门应当反馈处理结果等情况。

法律是一种普遍的约束,它既保护我们的权益,也规范我们的行为。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充分了解和理解法律,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更好地生活在这个法治社会中。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居民楼下底商能否开预制菜外卖的批复问题”,法律的学习和理解是一项长期的任务,需要我们不断地努力和探索。我们应该珍视这个过程,把它看作是一次自我提升的机会,以便更好地适应社会的发展和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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