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时候进行预告登记
一、什么时候进行预告登记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商品房买卖合同经主管部门备案之后,务必于翌日起30个自然日内完成预告登记手续。
通常情况下,业主在购买房产之后会选择委托开发商代为办理合同鉴证以及预告登记等事宜。
需要注意的是,自合同正式登记之日起的30个自然日内,或在双方当事人事先约定的期限内,必须完成预告登记手续,具体时间以合同条款中的约定为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二十一条当事人签订买卖房屋的协议或者签订其他不动产物权的协议,为保障将来实现物权,按照约定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预告登记。
预告登记后,未经预告登记的权利人同意,处分该不动产的,不发生物权效力。
预告登记后,债权消灭或者自能够进行不动产登记之日起九十日内未申请登记的,预告登记失效。
二、什么时候能开始休产假
产假一般是在产前15天开始休假。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劳动法》第六十二条
女职工生育享受不少于九十天的产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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