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地夫妻在上海买房条件有哪些
一、外地夫妻在上海买房条件有哪些
1.非本市籍购房者如能在过去2年内连续缴满至少1年个人所得税或者社会保险(城镇社会保险),并在本市拥有自入住日期起计算的房子,其申请数量限制为1套住房(包括新房和二手房)。
2.非本市籍购房者若已经在本市拥持有一套或以上住房,亦或是无法提供在过去2年内连续缴满至少1年个人所得税或者社会保险(城镇社会保险)记录的非本市籍购房者,均不得购买。
申请时需提交的材料包括:
身份证件、婚姻状况证明文件以及户口簿等。
3.据上海房地产交易中心的工作人员介绍,当前上海对外地人购房条件有明确规定,即非本市籍人士在沪购房须同时满足以下三项要求:
以家庭为单位购房,即购房人必需已婚;该家庭在沪住房情况为零;能够提供自购房之日起算的前两年内在本市累计缴纳至少1年以上个人所得税累积证明或者社会保险(城镇社会保险)缴纳证明。
如持有长期居留证且年限满3年的外籍人士,可享有与上海本地人同等购房权利,无须出示税单便可直接购房。
4.对于首次购房者来说,他们需要至少具有一年以上在上海的外来人员综合保险缴纳记录,以及公积金缴纳满6个月的时间才可以进行首次购房申请,具备贷款资格为7成,缴税金额超过12个月并且社保缴纳满足要求者,亦可通过补充缴纳社保方式来达到条件。
此外,由于如今无法通过补交税单来更新产证的信息,因此建议采用补交社保作为替代方案。
如果申请人是引进的优秀人才,还可以享受到减免房地产税的优惠政策。
《关于进一步完善本市住房体系和保障体系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规定:
三、从严执行住房限购政策
提高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购房缴纳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的年限,将自购房之日起计算的前3年内在本市累计缴纳2年以上,调整为自购房之日前连续缴纳满5年及以上。
企业购买的商品住房再次上市交易,需满3年及以上,若其交易对象为个人,按照本市限购政策执行。
二、外地夫妻可以在异地离婚吗
夫妻可以在异地离婚。
但只能起诉离婚,不能协议离婚。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当事人自愿离婚的,应当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双方无法共同前往前述机关办理离婚等登记的,可以向被告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婚姻登记条例》第十条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法律是社会的基石,是维护社会秩序和公正的重要手段。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尊重法律,遵守法律,维护法律的尊严和权威。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外地夫妻在上海买房条件有哪些”,法律不仅是一种规定,更是一种教育和引导。我们应该从法律中学习如何正确地行事,如何尊重他人的权益,如何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只有这样,我们才能真正实现法治社会的理想,才能真正实现公正和公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