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的房子签了合同不想租了,钱能退吗
一、租的房子签了合同不想租了,钱能退吗
首先,关于租房合同已经签订但却出现不愿意继续承租的情况下能否收回相应款项的问题,我们的答案是可以的。
具体来说,就是您可以要求对方退回剩余未居住期间内所应收取的租金费用。
然而,在实践操作上,当事人如果要提前解除租约,则需依照租赁合同中所明确规定的办法来扣除相关款项,若无明确规定则需在完成对水电、燃气等必要设施进行清点之后再办理退租及退款手续。
《民法典》第五百七十八条
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第七百零七条
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无法确定租赁期限的,视为不定期租赁。
第七百三十三条
租赁期限届满,承租人应当返还租赁物。
返还的租赁物应当符合按照约定或者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后的状态。
二、租的房子被房东卖了,新的房主是否能赶走承租人
房东将房子买了后新房主不能将租客赶走,因为法律规定,租赁物在承租人按照租赁合同占有期限内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
也就是说房东将房子卖掉只有,租赁合同也仍然有效,新房主需要继续履行租赁合同,不能把租客赶走。
《民法典》第七百二十五条
租赁物在承租人按照租赁合同占有期限内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
法律的力量不仅仅在于它的约束力,更在于它的教育和引导作用。它教育我们如何正确地行事,如何尊重他人的权益,如何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租的房子签了合同不想租了,钱能退吗”,我们可以从中得到许多有价值的启示和教训。我们应该珍视这些教训,将它们内化为我们的行为准则,以便更好地遵守法律,更好地生活在这个法治社会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