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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房付款国家有何规定是什么

来源: 网络 时间: 2024-06-11 阅读: 90次

一、期房付款国家有何规定是什么

关于购置期房的付款程序,大致历程包括以下几个环节:

首先,准购方需严格遵循与房产开发商签署的购房合同中所规定的付款时间表,通常情况下,该付款周期会被细分为三个关键节点,即首次支付相应比例的房屋价款作为首付(通常为总价的一定比例);

其次在后续阶段,需要陆续支付大约60%的购房款,这也通常被视为中期付款;

最后,待所有手续完成且房屋接近竣工阶段时,还需要支付一定比例的余款,这便是尾款;若对于具体的购房款支付时间无法确定,可考虑通过与房产开发商进行充分沟通并达成共识后,将相关内容书面化,加入到补充协议之中;

其次,若选择贷款方式购买期房,相关的贷款手续则通常由房产开发商选定的合作银行负责处理和审批。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十六条

商品房销售时,房地产开发企业和买受人应当订立书面商品房买卖合同。

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明确以下主要内容:

(一)当事人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

(二)商品房基本状况;

(三)商品房的销售方式

(四)商品房价款的确定方式及总价款、付款方式、付款时间;

(五)交付使用条件及日期

(六)装饰、设备标准承诺;

(七)供水、供电、供热、燃气、通讯、道路、绿化等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的交付承诺和有关权益、责任

(八)公共配套建筑的产权归属;

(九)面积差异的处理方式

(十)办理产权登记有关事宜;

(十一)解决争议的方法

(十二)违约责任;

(十三)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二、期房付款后可以退吗

1、房屋买卖签订买卖合同后如果当事人协商一致的,可以解除买卖合同。

2、出现如下不可抗力因素等特定情形时,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当事人一方依法主张中止买房合同的,应当通知对方。合同自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通知载明债务人在一定期限内不履行债务则合同自动解除,债务人在该期限内未履行债务的,合同自通知载明的期限届满时解除。对方对解除合同有异议的,任何一方当事人均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确认解除行为的效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二条

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法律是社会的基石,是维护社会秩序和公正的重要手段。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尊重法律,遵守法律,维护法律的尊严和权威。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期房付款国家有何规定是什么”,法律不仅是一种规定,更是一种教育和引导。我们应该从法律中学习如何正确地行事,如何尊重他人的权益,如何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只有这样,我们才能真正实现法治社会的理想,才能真正实现公正和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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