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的房子灯坏了,应该谁来修
一、租的房子灯坏了,应该谁来修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的明确规定,承租人在租赁物品出现需要进行维护保养的情况时,有权向出租方提出要求,令其在适当的时间范围之内对租赁物品进行必要的维修和保养。
若出租方未能按时履行这个职责,承租人则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安排维护工作,由此产生的维修费用应由出租方全权负责。
此外,需要特别注意的是,由于设备维修对承租人的正常使用可能会产生负面影响,因此,出租人必须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精神,妥善处理相关事宜,以保障承租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民法典》第七百一十三条规定,承租人在租赁物需要维修时可以请求出租人在合理期限内维修。
出租人未履行维修义务的,承租人可以自行维修,维修费用由出租人负担。
因维修租赁物影响承租人使用的,应当相应减少租金或者延长租期。
因承租人的过错致使租赁物需要维修的,出租人不承担前款规定的维修义务。
二、租的房子被房东卖了,新的房主是否能赶走承租人
房东将房子买了后新房主不能将租客赶走,因为法律规定,租赁物在承租人按照租赁合同占有期限内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
也就是说房东将房子卖掉只有,租赁合同也仍然有效,新房主需要继续履行租赁合同,不能把租客赶走。
《民法典》第七百二十五条
租赁物在承租人按照租赁合同占有期限内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
法律是一种普遍的约束,它既保护我们的权益,也规范我们的行为。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充分了解和理解法律,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更好地生活在这个法治社会中。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租的房子灯坏了,应该谁来修”,法律的学习和理解是一项长期的任务,需要我们不断地努力和探索。我们应该珍视这个过程,把它看作是一次自我提升的机会,以便更好地适应社会的发展和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