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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房子赠与子女需要哪些手续

来源: 网络 时间: 2024-06-08 阅读: 83次

一、父母房子赠与子女需要哪些手续

若父母购得房产之后欲将其赠予子女,则必须按步骤签署确认书、进行房屋价值评估、办理赠与公证手续并缴纳相应的税费。

在直系亲属间转让房产时,需要支付估价金额的千分之六作为评估费用;

此外,还要根据所赠住房的评估价格缴纳印花税(税率为万分之五)、契税(税率为百分之三)及相关手续费用。

而在非直系亲属之间转让房产的情况下,除了上述各类税费外,还须另行支付个人所得税的百分之二十。

《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三条

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

(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二、父母房子过户子女是否算夫妻共同财产

父母将房子赠与过户给已婚子女的,属于已婚子女的夫妻共同财产,但是在赠与合同中明确表示该房产赠与夫妻一方的,则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民法典规定,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除外;

(五)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

(六)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基本养老金、破产安置补偿费。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法律是社会的基石,是维护社会秩序和公正的重要手段。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尊重法律,遵守法律,维护法律的尊严和权威。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父母房子赠与子女需要哪些手续”,法律不仅是一种规定,更是一种教育和引导。我们应该从法律中学习如何正确地行事,如何尊重他人的权益,如何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只有这样,我们才能真正实现法治社会的理想,才能真正实现公正和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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