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有住房承租人变更手续怎么办
一、公有住房承租人变更手续怎么办
关于公租房变更承租人的详细步骤如下:
首先,应向由公共租赁住房产权单位设立的租赁管理服务站提交书面申请;
其次,申请人需详细填写变更书面申请,明确详尽的变更缘由,然后报送至原申请户籍所在区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进行严格审核;
第三步,区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将组织相关部门对申请材料进行全面复核;
最后,产权单位在收到反馈意见后的五个工作日内,为申请家庭办理承租人变更手续。
至于经营范围的变更,其具体操作流程如下:
首先,应当召开股东大会,形成关于变更经营范围的股东会决议;
其次,依据该决议对公司章程中的经营范围进行相应修订;
公司变更的内容主要涉及公司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注册资本、公司组织形式、经营范围、营业期限以及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或者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的姓名或名称等方面的变更;
第四步,携带股东会决议及修订后的章程,连同原营业执照正副本前往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经营范围的变更登记;
第五步,领取并填写变更登记申请表;
最后,领取变更后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零八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应当依照法律规定登记。
动产物权的设立和转让,应当依照法律规定交付。
二、公有住房是否能继承
公房不属于公民的个人所有财产,因此,也就无所谓继承不继承的问题。公房承租权可以在原承租人死亡后有条件转移,但这不是继承。
所谓公房,或公产房,是中国特殊体制下遗留下来的产物,也称公有住房,国有住宅。
它是指由国家以及国有企业、事业单位投资兴建、销售的住宅,在住宅未出售之前,住宅的产权(占有权、使用权、收益权、处分权)归国家所有。
公产房与私产房的最大区别在于产权,公房的业主作为房屋的承租人,只享有承租权,没有产权,所以公产房不是想卖给谁就能卖给谁,也无法继承或办理婚前公证。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
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
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
法律是一种普遍的约束,它既保护我们的权益,也规范我们的行为。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充分了解和理解法律,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更好地生活在这个法治社会中。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公有住房承租人变更手续怎么办”,法律的学习和理解是一项长期的任务,需要我们不断地努力和探索。我们应该珍视这个过程,把它看作是一次自我提升的机会,以便更好地适应社会的发展和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