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证不能延期办理的原因及法律依据
一、房产证不能延期办理的原因及法律依据
关于能否选择延迟办理房产证书,需根据具体情况来决定:
首先,如若买卖合同中有明确规定,双方当事人皆可据此达成共识,请求延迟办理;
其次,即使在合约条款中未对该事项作出约定,亦无法通过协议形式申请延迟办理。
故对于购房者而言,务必在法律规定的90个自然日内尽快完成相关证件的印制工作,因为在此期间,房屋所有权仍归属于开发商。
倘若购房者在这段时间内遇到资金周转困难等问题,政府相关部门有权依法查封开发商名下的房产,并进行公开拍卖以解决问题。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八条
由于出卖人的原因,买受人在下列期限届满未能取得房屋权属证书的,除当事人有特殊约定外,出卖人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一)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的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的期限;
(二)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尚未建成房屋的,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日起90日;
(三)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已竣工房屋的,自合同订立之日起90日。
二、房产证不是自己的名字能贷款吗
房产证不是自己的名字不可以贷款。因为房产证不是自己的名字就说明房产并不是自己的财产,既然不是自己的财产就不能拿去进行抵押贷款,贷款只能抵押自己所有的财产,而且房产抵押贷款是房主必须要本人持身份证去办理。当然如果经过了房屋所有人同意后,也可以拿他的房产去抵押贷款。
《民法典》第三百九十五条
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下列财产可以抵押:
(一)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
(二)建设用地使用权;
(三)海域使用权;
(四)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
(五)正在建造的建筑物、船舶、航空器;
(六)交通运输工具;
(七)法律、行政法规未禁止抵押的其他财产。
抵押人可以将前款所列财产一并抵押。
法律是社会的基石,是维护社会秩序和公正的重要手段。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尊重法律,遵守法律,维护法律的尊严和权威。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房产证不能延期办理的原因及法律依据”,法律不仅是一种规定,更是一种教育和引导。我们应该从法律中学习如何正确地行事,如何尊重他人的权益,如何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只有这样,我们才能真正实现法治社会的理想,才能真正实现公正和公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