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纠纷如何打官司
一、房产纠纷如何打官司
涉及房地产产权争议的诉讼程序,具体步骤如下所述:首先,请您将书面形式的起诉状连同相关证据一并提交至所属管辖区域的法院进行审查;其次,人民法院在收到起诉状及证据资料之后,应当在七个工作日之内作出是否正式立案的决定;第三步,如果法院依法批准立案,便会下发《案件受理通知书》以及《举证通知书》,同时还需告知当事人支付相关诉讼费用的事项;第四步,自接到法院指定的举证期限之日起,请您务必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所有与案件有关的证据材料;最后,耐心等待法院排期开庭审理案件,并参与法庭调解或接受判决结果。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条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第一百二十三条
人民法院应当保障当事人依照法律规定享有的起诉权利。
对符合本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的起诉,必须受理。
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书,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
二、房屋纠纷如何退定金
买方可与卖方协商退还定金;协商不成时,买方可直接向法院起诉,要求卖方退还定金。
不过退定金是有一定条件的,即因合同条款达不成一致意见可以退,另外,必须是在认购书约定的期限内来签合同,要想退定金必须要证明这一点。
购房人可以通合同条件谈判时双方修改的记录来证明,也可以通过双方谈话的录音来证明。
有些购房者本身不想要此房,属于违约行为,但也通过增加补充协议的方式达到了退定金的目的。
另外,对于内部认购等无销售许可证或产权证的项目,因本身不具备销售条件,因此任何情况下定金都可退,无需做大量的取证工作,直接起诉即可。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条
出卖人通过认购、订购、预订等方式向买受人收受定金作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担保的,如果因当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按照法律关于定金的规定处理;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订立的,出卖人应当将定金返还买受人。
法律是一种强大的工具,它可以保护弱者,制约强者,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但是,法律的力量并不仅仅在于它的规定和惩罚,更在于我们每个人的理解和遵守。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房产纠纷如何打官司”,我们每个人都有责任和义务去学习和理解法律,去遵守法律,去维护法律的尊严和权威。只有这样,我们才能真正实现法治社会的理想,才能真正实现公正和公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