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抵押权实现后可以提前收回租赁房屋吗
一、房屋抵押权实现后可以提前收回租赁房屋吗
在租约履行过程中,若承租方并未出现任何违约或违法行为,出租方则不得擅自提前终止租赁关系,因为此举将构成严重的违约行为。
然而,在非固定期限租赁的情况下,无论是作为承租人还是出租方都有权随时决定结束租赁协议,但必须事先给予对方合理的通知。
《民法典》第七百三十条
当事人对租赁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视为不定期租赁;
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二、房屋抵押权的效力是如何认定的
由于房屋属于不动产,所以以不动产作为抵押的,需要办理抵押登记才有效。
依据《民法典》规定,抵押权自登记时设立。房屋抵押担保债权的范围主要包括了主债权、利息、迟延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抵押权的费用等六项。
《民法典》第四百零二条
以本法第三百九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三项规定的财产或者第五项规定的正在建造的建筑物抵押的,应当办理抵押登记。抵押权自登记时设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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