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的公共设施坏了谁出钱修
一、小区的公共设施坏了谁出钱修
住宅小区通常是由知名的房地产开发商所精心打造,这类住宅社区通常配备了各种便利的公共设施以便居民们使用。
然而,值得注意的是,住宅小区中的各项设施均存在着相应的质保期。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的严格要求,若在住宅小区的公共设施保修期限之内发生了任何质量问题,那么责任方应该是负责开发该项目的开发商进行维修处理。
但是,若在保修期限过后仍出现同类型的问题,那么业主本身便可向物业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利用维修基金来解决这些问题。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四十条
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建设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为:
(一)基础设施工程、房屋建筑的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
(二)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
(三)供热与供冷系统,为2个采暖期、供冷期;
(四)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为2年。
其他项目的保修期限由发包方与承包方约定。
建设工程的保修期,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二、小区的公共设施维修应该由谁出钱
住宅小区一般是由开发商开发的,住宅小区有很多的公共设施,而住宅小区的设施是有质保期限的,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住宅小区的公共设施如果在保修期限内出现质量问题的,由开发商维修,如果超出保修期限的,可以申请用维修基础维修。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四十条
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建设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为: (一)基础设施工程、房屋建筑的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
(二)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
(三)供热与供冷系统,为2个采暖期、供冷期;
(四)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为2年。
其他项目的保修期限由发包方与承包方约定。
建设工程的保修期,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法律是一种普遍的约束,它既保护我们的权益,也规范我们的行为。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充分了解和理解法律,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更好地生活在这个法治社会中。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小区的公共设施坏了谁出钱修”,法律的学习和理解是一项长期的任务,需要我们不断地努力和探索。我们应该珍视这个过程,把它看作是一次自我提升的机会,以便更好地适应社会的发展和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