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没有房产证怎么过户
一、房屋没有房产证怎么过户
由于房屋缺乏有效的房地产证件而无法实现过户。
众所周知,房产证乃体现房屋所有权的合法凭证,对此类无房地产证件的房屋而言,其必然面临着未取得产权证明之困境,因此此类房屋亦无法按照相关法律规定进行依法登记及领取权属证书、办理产权转移等一系列繁琐手续。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八条下列房地产,不得转让:
(一)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不符合本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条件的;
(二)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
(三)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的;
(四)共有房地产,未经其他共有人书面同意的;
(五)权属有争议的;
(六)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转让的其他情形。
二、房屋没有房产证应该如何处理
房屋没有房产证,应当去不动产登记处查询不动产登记信息,已登记的可以按登记簿办理房产证,没有登记的应立刻办理不动产登记。根据我国物权法规定,不动产所有权以登记为生效要件,就是说房屋的归属完全按登记簿的信息为准,房产证也是根据登记簿发放的。
《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民法典》第二百二十条
权利人、利害关系人认为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事项错误的,可以申请更正登记。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权利人书面同意更正或者有证据证明登记确有错误的,登记机构应当予以更正。
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权利人不同意更正的,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异议登记。登记机构予以异议登记,申请人自异议登记之日起十五日内不提起诉讼的,异议登记失效。异议登记不当,造成权利人损害的,权利人可以向申请人请求损害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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