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买二手房房屋有抵押怎么办
一、购买二手房房屋有抵押怎么办
1、房屋抵押人有义务偿还抵押贷款,待清偿完所有债务之后,应尽快申请注销该房屋抵押登记手续。
在此过程中,若抵押人在转让抵押物时未书面通知抵押权人或未向受让人揭示这一事实,即使抵押物已完成过户登记,仍然无法阻止抵押权人行使其优先权利;
而得到抵押物所有权之人,有权代替抵押人清偿所有尚未履行完毕的债务,从而实现抵押权的消亡。
值得注意的是,受让人在债务得到全额清偿后,享有向原抵押人进行追索的权利。
2、在某些特定情况下,购买者有权要求退回所购房产。
例如,当一方当事人采用欺骗、威胁等手段,或者利用他人的困境,使得另一方在非自愿的情况下签订了合同,那么受到损害的一方有权向法院或仲裁机构提出申诉,请求对合同内容进行修改或撤销。
在这种情况下,购买者可依据出售人未如实告知房屋存在抵押的事实,作为申诉理由,请求法院撤销该份合同。
3、购买者还可以要求出售人赔偿相应的经济损失。
在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时,如出现以下任一情形,导致合同无效或被撤销、解除,购买者均可请求退还已支付的购房款项、利息和赔偿金,并可要求出售人承担不超过已支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
(1)出售人故意隐瞒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事实,或者提供虚假的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
(2)出售人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设定抵押的事实;
(3)出售人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出售给第三方或者作为拆迁补偿安置房屋的事实。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九条出卖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解除的,买受人可以请求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
(一)故意隐瞒没有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事实或者提供虚假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
(二)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经抵押的事实;
(三)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经出卖给第三人或者为拆迁补偿安置房屋的事实。
二、购买二手房一方违约如何应对
购买二手房一方违约的,另一方可以要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支付违约金,没有约定的违约金的,可以要求违约方支付损害赔偿,损失赔偿的数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
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
《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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