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买商品房需要什么条件
一、购买商品房需要什么条件
1.凡拥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户籍且成年满18周岁、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之中国公民,皆有权购买各类房屋。
2.在购房过程中,依据支付方式的不同,我们大致划分为一次性全额支付与分期按揭两种模式。
如果选择一次性付款方式,那么毫无疑问,购买者将无任何财务上的束缚。
3.然而,若需要采用银行按揭贷款,购房者须保证其具备稳定且充足的财务收益,拥有良好的个人信用纪录,以及具备偿还每月贷款本息的实力。
此外,他们还需向银行出示完整且真实可靠的收入来源证明。
值得注意的是,特定的银行规定申请贷款的年限与购房者当前年龄相加不应超越60周岁。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十六条
商品房销售时,房地产开发企业和买受人应当订立书面商品房买卖合同。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明确以下主要内容:
(一)当事人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
(二)商品房基本状况;
(三)商品房的销售方式;
(四)商品房价款的确定方式及总价款、付款方式、付款时间;
(五)交付使用条件及日期;
(六)装饰、设备标准承诺;
(七)供水、供电、供热、燃气、通讯、道路、绿化等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的交付承诺和有关权益、责任;
(八)公共配套建筑的产权归属;
(九)面积差异的处理方式;
(十)办理产权登记有关事宜;
(十一)解决争议的方法;
(十二)违约责任;
(十三)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二、购买商品房可以不收房的情形有什么
购买商品房可不收房的情况:
一、未取得《住宅质量保证书》、《住宅使用说明书》、《竣工验收备案表》等二书一表的楼房;
二、开发商无故比原合同约定延迟交楼(时间超过30天)又未以书面形式提前通知买受者的;
三、开发商未经有关部门批准,擅自改变房屋结构及合同中约定的配套环境的;
四、开发商经批准改变房屋结构未经买家认可的;
五、房屋实际交付面积比原合同规定误差比绝对值超过3%(不含3%)的。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二十三条
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之前向买受人明示《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和《商品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预售商品房的,还必须明示《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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