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名买房协议怎么写才有效
一、借名买房协议怎么写才有效
关于双方的详细资料:
协议中必须明确表述委托者及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号码、详细的通讯地点及可随时取得联系的方式。关于委托事宜的条款:
需要明确约定乙方向甲方承诺,他将代表甲方签署关于房产交易的法律文件,并全权负责甲方的房产购置事宜。涉及到房产基本要素方面的内容为:
需明确标注出交易房屋的具体位置、其规划用途、建筑面积大小、土地使用权证编号等。关于支付费用的环节:
要明确明示出由于购买房产所产生的所有费用,例如购房款及各类税收等等,都将由甲方完全承担,且甲方须亲自进行支付。关于完成购房后房屋的归属权条款:
乙方面临的问题是仅作为交易的名义登记者,房屋的真正所有权并不属于乙方,而是均归于甲方。
此外,同样需要明确规定甲方作为房屋的实际所有者,依法享有占有、使用、变卖、盈利等全部权力;乙方在这场交易中仅作为名义上的登记人,不享有所列的任何房屋权益。
至于权利受到约束的条款:
乙方在房产交易过程中不拥有任何权益,并且甲方需要承诺绝对不会在执行本合同中应尽职责(例如未来如果条件具备时,协助乙方完成房屋所有权变更手续)的前提下,向前述乙方索求任何权益或是要求乙方承担任何财务支出。
最后是关于违约责任部分的成立:
我们需要在协议中明确列出双方各自的权利和义务,以及在此基础上可能出现的违约行为及其相应的惩罚措施,就如同如若因单方违反了本协议中的约定事项,将有责任向对方支付相当于整个房屋总价值达到50%的违约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六条
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二、借名买房协议不公正是否有效
借名买房的协议是不可以公证的。
房屋产权是以房产证上的登记为准的,由于私下签订的协议效力难以确定,即使做了这类公证,在法律上也是无效的。
如果双方因为借名买房产生纠纷的,可以通过以下方式维权:
1.双方协商一致的,可向登记机构申请异议登记。
利害关系人可向记名产权人请求协助办理变更登记手续。如果对方同意更正,则问题通过私力救济得以解决。如不同意,则利害关系人可以寻求公力救济。
2.可向法院请求确认其为所有权人。
因物权的归属、内容发生争议的,利害关系人可以请求确认权利。据此可知,利害关系人可向法院请求确认其为所有权人,即行使确认物权请求权。
3.可依据法院确认其为所有权人的判决请求登记机关变更登记。
如法院最终确认利害关系人为所有权人,该判决则属于“有证据证明登记确有错误”,登记机构应当予以变更登记。
《公证法》第二条
公证是公证机构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依照法定程序对民事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的真实性、合法性予以证明的活动。
法律的力量不仅仅在于它的约束力,更在于它的教育和引导作用。它教育我们如何正确地行事,如何尊重他人的权益,如何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借名买房协议怎么写才有效”,我们可以从中得到许多有价值的启示和教训。我们应该珍视这些教训,将它们内化为我们的行为准则,以便更好地遵守法律,更好地生活在这个法治社会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