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住房公积金买房流程
一、用住房公积金买房流程
在购置房产的过程中,如何运用我们的住房公积金属性呢?以下是一些具体步骤以及我们需要注意的事项。
首先,我们必须遵循规定,向公积金管理中心提交住房贷款的申请。在此环节,必要的文件和信息均需一应俱全地呈交上去,以便公积金管理中心进行初步的审查。
接着,公积金管理中心将会根据我们所提交的申请,对申请人的资历、可获贷款的额度、贷款时长以及其他相关的贷款因素进行详细的审核,并将结果反馈给我们。
随后,贷款承办银行会进行一个细致的贷前资信调查。这次调查的完成,意味着银行会对申请人产生意见,并填写《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及组合贷款调查审批表》,报送至相关部门来进一步决策。
若申请顺利获得批准,贷款承办银行也会及时向申请人发出通知。此时,申请人只需要在约定的时间内,携带包括但不限于身份证、户口簿、银行帐号的各项资料,前往承办银行进行正式签署借款合同的手续。
然而,这里我们需要注意的是,公积金并不适合作为购房首付的直接支付方式。通常情况下,公积金应当被用于后续的贷款还款,而非提前作为首付款。
另外,申请人在提取公积金余额时,其总金额不得超出购房总价之比例。当申请人的公积金贷款全部还清之后,他们是有权利再度利用该项资金进行购房置业的。
值得我们注意的是,如果已经申请过一次公积金贷款,那么公积金管理核心的档案里就会有相应的记录。在贷款未还清之前,只能由您自己或是您的配偶使用公积金进行贷款。但如果您已经预先把以前的贷款全部偿还清楚了,那么您完全可以再次申请公积金贷款进行购房,而且不会受到第二套房屋购买法规的束缚。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
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
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
第十三条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在受委托银行设立住房公积金专户。单位应当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并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每个职工只能有一个住房公积金账户。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建立职工住房公积金明细账,记载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等情况。
二、用住房公积金怎样贷款,需要什么条件
要用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具体的流程为:提出申请、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批、银行转账、建立还款账户、结清贷款注销;而需要具备的条件包括正常缴纳住房公积金一年以上,并且在申请贷款前一年内未提取住房公积金,购买当地城镇自住住房,并且有符合法律规定的购房合同等。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
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准予贷款或者不准贷款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贷款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贷款手续。
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风险,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承担。
法律是一种强大的工具,它可以保护弱者,制约强者,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但是,法律的力量并不仅仅在于它的规定和惩罚,更在于我们每个人的理解和遵守。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用住房公积金买房流程”,我们每个人都有责任和义务去学习和理解法律,去遵守法律,去维护法律的尊严和权威。只有这样,我们才能真正实现法治社会的理想,才能真正实现公正和公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