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商不给开贷款发票怎么办
一、开发商不给开贷款发票怎么办
若房地产开发商未能提供相应发票,您有权通过拨打税务总局12366纳税服务热线进行投诉。
首先,我们需要明确一点,首付款预缴纳当日便被视为房地产公司应缴税义务行为的开始。
换言之,即便您已支付全额的预购款项,这时您仅能获得一份收据而无法获取发票,直至房屋交付的那一刻,您才能正式获得增值税的官方发票。
其次,当房屋顺利交接之后,开发商会提醒您务必将此前开具的收据换成发票以确保财务记录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最后但同样重要的是,对于那些已购买并入住商品房的业主们,如果遭遇房地产开发商以各种理由拒绝提供或者故意拖延开具规范增值税发票等不当行为,您都有权利及义务立即拨打12366纳税服务热线进行申诉。
税务机关将会对此类事件严肃处理,并积极敦促相关房地产开发商抓紧时间为各位购买房屋的业主们开具合规的增值税发票。
《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十三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权检举违反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的行为。收到检举的机关和负责查处的机关应当为检举人保密。税务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对检举人给予奖励。
《发票管理办法》第十九条
销售商品、提供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对外发生经营业务收取款项,收款方应当向付款方开具发票;特殊情况下,由付款方向收款方开具发票。
二、开发商不给办房产证怎么办
开发商不给办房产证,首先看合同中是否对房产证无法办理的情况进行了约定。如果合同中对此情况已做了约定,那就按照合同约定的执行。
合同没有约定的,因开发商不给办房产证导致房产证纠纷时,购房者可以向法院起诉追究违约责任,具体包括:要求开发商办理房产证、
支付违约金、赔偿损失等。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四条
由于出卖人的原因,买受人在下列期限届满未能取得不动产权属证书的,除当事人有特殊约定外,出卖人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一)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的办理不动产登记的期限;
(二)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尚未建成房屋的,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日起90日;
(三)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已竣工房屋的,自合同订立之日起90日。
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或者损失数额难以确定的,可以按照已付购房款总额,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计算。
在我们日常生活中,法律是一种无形的约束,它既保护我们的权益,也规范我们的行为。无论是在工作中,还是在生活中,我们都需要充分了解和理解法律,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虽然法律可能看起来复杂和深奥,但是只要我们愿意花时间去学习和理解,就能够掌握它的基本原理和应用。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开发商不给开贷款发票怎么办”,每一篇文章都是一次学习和理解法律的机会,我们应该抓住这些机会,不断提高我们的法律素养,以便更好地适应社会的发展和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