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赁房屋质量问题如何
一、怎么认定开发商延期交房
若售房者未能按照双方合约中约定的期限向购房者交付房产,即构成了延迟交房行为。
在经过催促后,如果出卖方仍在三个月的合理期限内未能如期履行交房义务,那么作为买方的您有权要求出卖方对逾期期间造成的损失进行赔偿。
然而,若在经过同样的催促后,在上述三个月的合理期限内出卖方仍然无法准时予以交房且并未针对此种情况给予充分的理由解释,那么作为买方的您将有权利解除这一购房协议,并且所有由此产生的经济损失都应由出卖方全权负责。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二、要如何认定开发商逾期交房
关于房产开发商的逾期交房,基本可从以下几个方面判定:
(1)因建筑没有完工而违反商品房买卖合同中的交房时间。
(2)不存在法律规定的不可抗力而违反买卖合同中的交房时间。
(3)因没有取得《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而违反买卖合同中的交房时间。
(4)出现法律规定的不可抗力,而且《商品房买卖合同》中也约定开发商可以免责的原因,但开发商没有在《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告知购房者等等。
《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法律是一种强大的工具,它可以保护弱者,制约强者,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但是,法律的力量并不仅仅在于它的规定和惩罚,更在于我们每个人的理解和遵守。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怎么认定开发商延期交房”,我们每个人都有责任和义务去学习和理解法律,去遵守法律,去维护法律的尊严和权威。只有这样,我们才能真正实现法治社会的理想,才能真正实现公正和公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