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属房屋质量问题
一、房产纠纷包括哪些情形
关于房产所有权的确立产生的争议,首先应由当事人进行友好协商来寻求妥善解决方案;若双方无法达成共识,则可申请由当地各级人民政府进行仲裁和裁决。
对于涉及到单位或法人团体间所产生的争议,万一双方未能自行协商解决,应上报至县级以上的人民政府予以过问和处理;而在个人与个人之间、或是个人与法人团体之间引起的争议上,则可以由争议发生地的乡镇级人民政府或者是县级以上的人民政府协同处理。
若当事人对政府机关做出的相关处理决定存有异议,并表示不服从的话,应当自收到相关处理决定的通知之日起三十日之内,通过法律途径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十四条
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
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
单位之间的争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
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的争议,由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
当事人对有关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在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解决前,任何一方不得改变土地利用现状。
二、房产纠纷包含哪些类型
房产纠纷:
1、民事性质的房地产纠纷包括:房地产开发合同纠纷(如商品房买卖)、建设工程合同纠纷(如土建、设备安装、装修)、房地产服务合同纠纷(如房地产咨询、评估、中介)房地产租赁合同纠纷等;
2、行政性质的房地产纠纷包括:土地所有权和使用的争议纠纷。
《最高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八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无法取得房屋的买受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
(一)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未告知买受人又将该房屋抵押给第三人;
(二)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又将该房屋出卖给第三人。
法律是一种强大的工具,它可以保护弱者,制约强者,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但是,法律的力量并不仅仅在于它的规定和惩罚,更在于我们每个人的理解和遵守。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房产纠纷包括哪些情形”,我们每个人都有责任和义务去学习和理解法律,去遵守法律,去维护法律的尊严和权威。只有这样,我们才能真正实现法治社会的理想,才能真正实现公正和公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