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爸爸的房子过户给儿子要过户费吗

来源: 网络 时间: 2024-04-24 阅读: 81次

一、爸爸的房子过户给儿子要过户费吗

须知,不论哪种方式过户房产,给的子女同样需要支付相应的费用。

具体的费用视选择的过户类型而定。

例如,若是通过赠与过户,那么所需缴纳的便是税费;

若采用继承过户的形式,则只需支付契税、公证费以及工本费即可。

关于费用细节如下:

1.赠与模式:

初次过户仅需缴纳3%契税;

2.买卖模式:

若在5年内进行二次转让,可以适当减少纳税负担。《城市房地产转让管理规定》 第七条

房地产转让,应当按照下列程序办理: (一)房地产转让当事人签订书面转让合同; (二)房地产转让当事人在房地产转让合同签订后90日内持房地产权属证书、当事人的合法证明、转让合同等有关文件向房地产所在地的房地产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并申报成交价格; (三)房地产管理部门对提供的有关文件进行审查,并在7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申请的书面答复,7日内未作书面答复的,视为同意受理; (四)房地产管理部门核实申报的成交价格,并根据需要对转让的房地产进行现场查勘和评估; (五)房地产转让当事人按照规定缴纳有关税费; (六)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房屋权属登记手续,核发房地产权属证书。

二、爸爸的债应该妈妈还吗

父母一方欠债,另一方是否要偿还,取决于该债务是夫妻共同债务还是一方的个人债务。

父母一方因婚姻家庭生活欠债的,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另一方也要偿还。

如果欠债用于个人事务,或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的,原则上属于个人债务,由债务人自己承担;

如果债权人能证明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的,则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双方都要偿还。《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

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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