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租赠送要交多少税
一、房租赠送要交多少税
房屋赠与需交纳的手续费包括:
首先是增值税,假如是亲人间或有抚养、赡养关系的人之间的赠送,个人所得税可以豁免;
其次是遗赠的话,个人所得税亦可免交。
然而,若非这些情况,都要按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
此外还有无偿赠予税,纳税额度等于(房地产赠与合同所标示的赠与房屋价值减去受赠者支付的相关税收)再乘以20%。
第二项是契税,不管是亲友交换还是非亲非故的赠与,接受者均需全额承担3%的契税。
接着是印花税,无论亲疏赠与,买卖双方各自按照0.05%的比例全额缴付。
最后是关于营业税的问题,对于亲人之间的赠与无需缴付营业税,但若非亲非故,赠与人要缴纳5%的营业税。
若该房产已满五年,则可免收营业税。
除了以上提到的税费外,还会涉及到城建税和教育附加费等其他相关费用,其详细数额请咨询当地税务部门。《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四条
因买卖、设定抵押权等申请不动产登记的,应当由当事人双方共同申请。
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由当事人单方申请:
(一)尚未登记的不动产首次申请登记的;
(二)继承、接受遗赠取得不动产权利的;
(三)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或者人民政府生效的决定等设立、变更、转让、消灭不动产权利的;
(四)权利人姓名、名称或者自然状况发生变化,申请变更登记的;
(五)不动产灭失或者权利人放弃不动产权利,申请注销登记的;
(六)申请更正登记或者异议登记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由当事人单方申请的其他情形。
第十五条
当事人或者其代理人应当向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不动产登记。
不动产登记机构将申请登记事项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前,申请人可以撤回登记申请。
第十六条
申请人应当提交下列材料,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一)登记申请书;
(二)申请人、代理人身份证明材料、授权委托书;
(三)相关的不动产权属来源证明材料、登记原因证明文件、不动产权属证书;
(四)不动产界址、空间界限、面积等材料;
(五)与他人利害关系的说明材料;
(六)法律、行政法规以及本条例实施细则规定的其他材料。
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在办公场所和门户网站公开申请登记所需材料目录和示范文本等信息。
二、房租赠与公证能反悔吗,法律上如何认定
律师解答房屋赠与经过公证后,一般不能反悔。
当事人进行民事活动,应当遵守诚实信用原则,赠与人有义务根据合同,全面履行自己的赠与义务。
公证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当事人、公证事项的利害关系人认为公证书有错误的,可以向出具该公证书的公证机构提出复查。
公证书的内容违法或者与事实不符的,公证机构应当撤销该公证书,并予以公告,该公证书自始无效;
公证书有其他错误的,公证机构应当予以更正。
但是《公证程序规则》第六十一条规定,当事人认为公证书有错误的,可以在收到公证书之日起一年内,向出具该公证书的公证机构提出复查。
所以,房屋赠与公证后,想要撤销,应当在收到公证书之日起一年内提出。《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三十九条当事人、公证事项的利害关系人认为公证书有错误的,可以向出具该公证书的公证机构提出复查。
公证书的内容违法或者与事实不符的,公证机构应当撤销该公证书并予以公告,该公证书自始无效;
公证书有其他错误的,公证机构应当予以更正。
《公证程序规则》第六十一条当事人认为公证书有错误的,可以在收到公证书之日起一年内,向出具该公证书的公证机构提出复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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