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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买卖没过户原房主有哪些权力

来源: 网络 时间: 2024-04-21 阅读: 88次

一、房屋买卖没过户原房主有哪些权力

在这种情况下,房屋的产权依然归属原房产所有者。

这是由于签订合同的行动属于债权行为,而办理产权过户乃是物权行为。

关于房屋及其他不动产物权,规定须通过进行法定登记方能实现所有权变更。

因此,若该房屋尚未完成过户手续,其实际产权便仍由原来的房主所有。

针对农村房屋的独特性质,依据“房地一体”的原则,当出售农家庭院时,其所附属的宅基地使用权亦随之发生变动。

在此前提下,法律明文禁止将住房售予非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且出让方在卖出房屋后不得再次申请并获得新的宅基地使用资格。《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六十一条

房地产转让或者变更时,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申请房产变更登记,并凭变更后的房屋所有权证书向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经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核实,由同级人民政府更换或者更改土地使用权证书。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办理。

《民法典》第二百一十条

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统一登记的范围、登记机构和登记办法,由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二、房屋买卖协议如何写

房屋买卖协议的书写主要包括下列内容:

1、交易房屋基本状况;

2、房屋产权状况说明;

3、房屋成交价格;

4、付款方式;

5、税费负担约定;

6、权属转移登记;

7、房屋交接;

8、违约责任;

9、其他约定事项;

10、当事人双方签字及签署日期。《民法典》第470条规定: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二)标的;

(三)数量;

(四)质量;

(五)价款或者报酬;

(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七)违约责任;

(八)解决争议的方法。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

法律是社会的基石,是维护社会秩序和公正的重要手段。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尊重法律,遵守法律,维护法律的尊严和权威。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房屋买卖没过户原房主有哪些权力”,法律不仅是一种规定,更是一种教育和引导。我们应该从法律中学习如何正确地行事,如何尊重他人的权益,如何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只有这样,我们才能真正实现法治社会的理想,才能真正实现公正和公平。如果您还需要咨询相关的其他问题,可通过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我们会匹配专业律师为您解答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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