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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担保费能退吗

来源: 网络 时间: 2024-04-20 阅读: 82次

一、房屋担保费能退吗

1.在通常情况下,房屋抵押贷款的担保费用是具有可退性的,当然这是以借款人按期按照合同约定,完全偿还了所借款项和利息为前提条件的。

具体来说,当购房者向金融机构申请新的房贷时,由于他们需要承担可能存在的信用风险,因此,银行或者其他放款机构往往会采取措施来控制风险,其中便包括要求借款人支付一定数额的担保费用作为贷款发放的附加条件之一。

2.在这种情形下,如果借款人能够严格遵守贷款协议的条款,按期履行归还贷款本息的义务,那么在债权债务关系解除之后,他/她就有权向相关机构提出退还其所缴纳的担保费用的请求。

而在房屋抵押贷款业务中,我们常说的“房贷担保费”,实际上就是银行为了降低其面临的房产抵押贷款风险,从而规范借款行为所要求借款人提供的一种具备充分代偿能力的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者自然人的担保证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

二、房屋担保抵押到期多久失效

房屋担保抵押时效是三年。所以因民间借贷产生纠纷,债权人向法院主张债权请求权的,从债务约定履行期限届满后开始计算,诉讼时效是三年。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依据《民法典》的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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