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公租房的申请条件
一、深圳公租房的申请条件
(1)申请资格规定如下:
申请人必须年满18岁,且需拥有本市户口。
然而,通过依靠子女获得本市户口的市民则无法成为申请人。
若申请人已经组建了家庭,其必须以家庭为单位提交公租房轮候申请。
在这种情况下,具有本市户口或在此居住满一年的申请人配偶、未成年子女应被视为共同申请人;
具备本市户口的申请人(配偶)父母、成年子女可以参与作为共同申请人(父母其中至少一方具有本市户口),但是在承租过程中,他们不得同时享受其他任何住房保障政策。
(2)对于申请人配偶身份为现役军人的情况,其不受户籍和居住证有效期的约束。
申请人的成年子女如因参军或就读全日制学校而将户籍迁移至其他城市,也将被视作拥有本市户口。
同样地,若申请人的未成年子女因为接受教育而将户籍迁移出本市,同样等同于拥有本市户口。
(3)申请人若需参与本市社会保险(养老保险或医疗保险,不含少儿医保,以下同)以便满足申请条件,则须累计缴费达3年之久。
若是申请人拥有大学本科学历及其以上或中级及以上的职称,其只需累积缴费1年即够。
值得注意的是,申请人及其共同申请人若被残疾人联合会认定位一、二、三、四级残疾人或者经过民政部门认证为抚恤定补优抚对象,皆不受到缴纳社会保险期限的要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第七条规定:
“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在本地无住房或者住房面积低于规定标准;
(二)收入、财产低于规定标准;
(三)申请人为外来务工人员的,在本地稳定就业达到规定年限。
具体条件由直辖市和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确定,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并向社会公布。”
二、深圳公租房可以住多久时间
深圳公租房可以住5年。公租房是由国家提供政策支持、限定建设标准和租金水平,面向符合规定条件的城镇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新进就业无房职工和在城镇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出租的保障性住房,租赁期限最长为5年。《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公共租赁住房,是指限定建设标准和租金水平,面向符合规定条件的城镇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新就业无房职工和在城镇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出租的保障性住房。公共租赁住房通过新建、改建、收购、长期租赁等多种方式筹集,可以由政府投资,也可以由政府提供政策支持、社会力量投资。公共租赁住房可以是成套住房,也可以是宿舍型住房。
第十八条
公共租赁住房租赁期限一般不超过5年。
法律是社会的基石,是维护社会秩序和公正的重要手段。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尊重法律,遵守法律,维护法律的尊严和权威。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深圳公租房的申请条件”,法律不仅是一种规定,更是一种教育和引导。我们应该从法律中学习如何正确地行事,如何尊重他人的权益,如何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只有这样,我们才能真正实现法治社会的理想,才能真正实现公正和公平。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